“你总不能要跟我走?”男人有些无奈,抬头看一眼周遭,“山间丛林,自由自在多好。”

她又不是真的野兔。爱丽丝伸爪扯扯他身上斗篷,引得男人转头,她立马点点头表示他说得不错,就是要一起走。

艾德里安莫兰领会到她的表态,有些意外,却并不十分震惊,毕竟已见识过巴斯那只兔子的聪明灵性。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带着她往橡树林外走去:“这一路都还有不错的山林,如果遇到喜欢的,随时都可以离开,但进了城可就不能瞎跑了,有人会捉你去换钱。”

回到马旁边,解开系绳,把它重新牵到乡道中间。

男人把右肩靠近马背,想让兔子先上马,免得一会儿重心不稳把她摔了。

马背哪里有人背舒服。爱丽丝转移位置,跳进他斗篷的兜帽里。以如今原形重量,即便是宽大厚实的羊毛兜帽也承受不起,她突然听到帽子接缝开裂的细微声响,赶忙用爪子抓住他肩背,分走一些帽子承受的压力,才解决这个窘境。

看她自己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儿。艾德里安莫兰便也不再坚持,直接背着她跨上马背出发。

一路上,见到不错的林子,他都会特意走慢一些,想让兜帽新住客看看喜不喜欢,可惜她好像只喜欢他的兜帽。

快要进城了,爱丽丝依然安安稳稳坐在他兜帽里。

“这是最后回野外的机会了。”男人指指怀里,“如果还想跟我走的话,先来这里待会儿。”

骑马背个兔子什么的,还是有些扎眼了,城里又不能如野外般快骑,一路不知道要被多少人瞧。多少有点奇怪,很没必要。

爱丽丝闻言,先跳到他肩上,又跳到他胸前抓住之前被她扑得有些破损的袍子。

男人理了理斗篷,将她罩进怀里,一丝风也吹不进来,黑暗里只剩男人体温散发的热气,蒸得她困熏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