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脱离蛮荒之地,来到大城市已经几年了,可玛丽并不觉得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一份子。

虽然她挣了很多很多钱,多到许多人做梦都不敢想到那样的数字。可她已经把所有钱都投入了土地中,也就是说她离开白宫时,将一贫如洗。

然说亚利桑那沙漠是个去处,但玛丽却意外的不想呆在那里。

除了思想超前的音人和性格相对柔和的阿变,其他的印第安人是根本不会对玛丽有好脸色的。他们不懂钱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脚下的土地需要缴费,所以根本不会明白玛丽的付出,只会把她当成仇人。

他们相比于其他人类努力发展头脑,更多的是进化自己的体魄。

他们身体极为强壮,跑步速度和时间可以和马儿不相上下。他们坚守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改变茹毛饮血的习惯。

玛丽并不觉得他们这样生活有什么不对,也不会傲慢的想去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她只是确定长久生活在白宫中的自己,已经难以适应吃生肉喝生水的日子。

可如果不去亚利桑那州,她就必须要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她能干什么呢?

玛丽不清楚

她自从说好要做法尼瓦伦泰的私人保镖后,这几年除了出任务,她其余的时间都待在白宫里,守护在金发碧眼的男人身边,没有真正意义上离开过对方。

所以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能否好好的活下来,玛丽对此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