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同村的妇女,婶婶们聊着天还从自家篮子里掏出果子和椰枣放进我头顶上的小芦苇筐里,顺手扯了扯我盖在脑袋上的风帽,打量我几眼转头嘀嘀咕咕的和身边人说着最近村子里的姑娘们倒是好美了。

“还不是想好事,提耶家的卡姆瑟十五岁了还没有嫁出去,要我说这些姑娘们就该老老实实的干活还能有口饭吃,白日做梦可只能喝尼罗河水充饥了。”女人摸索着头上的篮子,抬眸看了眼日头,额头上的皱纹更加深刻。只看了一眼就加快脚步,赤脚踩着湿润的沙土上,几大步穿过前面的人群,一边走一边急匆匆道“都这时候还聊天,你们也不看着点,快点!晚了要扣粮食的!”

女人一提醒,几个同村的妇女赶忙抬着步子快速的跟了上去,给我东西的婶婶嘟囔一句什么典礼上的彩陶哪里用的了这么多人,和我说了一声就追着前面的人走了。

我还在琢磨着什么典礼,记忆翻来覆去的查找,才揪出来一个一晃而过的画面。

那是原身在尼罗河泛滥季那天,赤脚和青梅竹马的瑞内博手拉着手,小心的穿过人群,远离热闹的王游行的街道,在无人的泥砖巷子里奔跑嬉闹的画面。

我翻了个白眼,少年的青涩回忆总是充满着诗情画意,只可惜背叛的却挺快的。

难怪卡姆瑟最近上蹿下跳,提耶婶婶家总有不同的香味窜到他们家,有一次吃饭闻到的味道如同厕所一般重口。

后来才知,卡姆瑟不知被谁给骗了,屎壳郎、不对,这里叫圣甲虫,圣甲虫晒干的粉末充当没药,骗了卡姆瑟一篮子无花果。

没药非常昂贵,总之一指甲盖就需要一袋大麦,而卡姆瑟当时买回来一大罐……

我都好奇,以卡姆瑟的脑子,能在王宫里活下去吗?

我拍了拍身后扭动的小屁股让黑娃老实点。思绪飞到了那个让人不忍直视的青涩回忆里。

两人似乎在祭典开场没多久就离开了,不过我依旧能够看到节日祭典当天广场上的人山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