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里的人,包括朗姆都不知道,“格蕾丝”不是一个临时身份。

这个身份属于宾加,跟随了他长达十多年之久,让他潜入了国际刑警组织,顺利地通过警方的层层筛查。虽然扮成女性听起来羞耻而麻烦,但那只是一种表象,他深深认同着这个名字拥有的一切——容貌、尊严、能力、社会地位。

“格蕾丝”是在他人的嘲笑与欺凌中诞生的,她拥有完美的外在形象,但基底是从少年时期的酸楚与青年后报复与杀戮的渴望。

至于那个被他丢弃的原名,在十几年前的某个午后,就已经社会性死亡了。毕竟,没人能够不把一个把同龄人眼睛戳瞎后还能笑着接受批评的人当怪胎。他为自己的实名制作案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尽管他觉得对方罪有应得。

“格蕾丝……小姐?”

真弓的声音将他的理智从久远的记忆中唤回。

宾加捂着喉结的手滑落了下来,跪坐在地上,抬头看着眼前的女人。

他觉得真弓看着他的眼神充斥着居高临下,就像十几年前那天那群人看着他的眼神。他开始衡量起动用“格蕾丝”身份杀人的风险,他想自己或许即将再次失去一个用了很久的名字。

最没有风险的,应给是他先一步及时杀死她,把这些事的责任扔给杀人魔,然后作为一个完美的受害者逃离这里去报警,就像一个普通的倒霉蛋那样。

眼角微微抽动了一瞬,宾加的大脑在思考,手脚却不知道为什么不听使唤,真弓的脸从高处消失,他感觉到对方蹲了下来,与他平视。

随后,一双捏着丝巾的手缓缓抬起,冰凉的绸缎贴近了他的脖颈。

宾加将头微微扬起,故意地露出他凸起的喉结。浑身颤栗了一瞬之后,他的肢体总算听大脑使唤了,一把抓住了真弓的右手手腕。

“没关系没关系,都过去了。”真弓带着安抚的话在耳边响了起来,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后背,“虽然有点倒霉,但事情顺利解决了,我们去和警方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