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页

吴邪睡得不老实,翻来翻去的,我为了也能躺在床上不得不把他的手脚都收进怀里,再用一条胳膊压住他。吴邪挪了几下也就不再挣扎,自己弓成一个虾米,把头埋到我下巴下面。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样搂着一个人,第一次这样搂一个人睡觉。吴邪一次又一次破我的例,我不至于迟钝到感觉不出他的不同。

我喜欢他。

我喜欢这个把毛茸茸脑袋缩到我胸膛上的人,喜欢他善良却不傻缺的性格,喜欢他有时候脱线有时候精明的样子,喜欢他明明受了伤害还倔强地继续信任别人。他是那么纯净,美好到我已不能去触碰。

他与我不同,我又一次告诫自己。无论从哪个方面。

跟着我没有好处,只会让他更加难过,更何况他那一腔正义的热血,不知多久会被这社会冷却。已经是在靠惯性办案,我的心早在那年就已死去。我所拥有的,所有能给的,恐怕只有这个勉强能给予安全的身躯了。

他在沉睡了20个小时后姗姗醒来,意识到自己与我靠得多近,他尴尬地拉开距离。尽管不想承认,我有那么点怅然。他笑着说自己睡得很好,我很高兴。至少这具随我出生入死多年的身躯还能给他一晚安稳的休息。

然后他看着天花板问我,让我给他讲我们审讯的事。

「所以说列火是因为信仰才这么痛恨同性恋,以至于采用下毒的方法谋杀他们?」

我听完闷油瓶言简意赅的陈述这么总结。他点头。

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心情,就是哇凉哇凉的。宗教间的冲突我可以理解,但为什么没有信仰的普通人也会被涂害。就因为性取向吗,就因为喜欢的是同性吗。爱一个人,先爱的是灵魂,然后才是肉体。不是在异性中寻找所爱而是找到后碰巧是异性。甚至是carlson亲口对我说,超过60的人有双性恋基因,只有很少一部人是纯粹的单性恋。只不过大部分人因为社会问题一开始选择的就是异性而已,根本没有机会意识到自己也会喜欢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