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刚被卡莱尔转化之后的一段时间,他的‘素食’主义让我很不满,我疯狂的想要尝尝人类血液的味道,于是在那时,我叛逃了出去,我追在那些有罪之人的背后,在他们即将对无辜人类下手的时候先一步对他们下手,他们的血液肮脏充满邪恶,这使得我认为自己也是这样邪恶的生物,其实与这些罪人也没有差别。”

“不!”

菲丽丝的嗓音软软的,可语气却坚定,“我不认为你邪恶,我认为你救的人应该比你杀掉的更多,这么算下来,你在做好事。”

爱德华有被安慰到,即使那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情了,而他也已经能自如的控制自己,哪怕身边坐着味道更加诱人的菲丽丝,他都能控制自己。

“可当时,那确实让我自我嫌弃了很久,人类的血液可以填饱我的肚子,即使那些血液的主人都是恶棍。”

“那你是怎么摆脱的?对人类血液?”

爱德华顿了顿,说出一个他现在很不愿意提及的名字,“是卡莱尔,他找到了我,然后劝我重新恢复‘素食’,并随他一起回到卡伦家,他甚至为了让我更适应这种生活方式,还将埃斯梅带了回来。”

菲丽丝偏过头来问,“你和埃斯梅认识的很早吗?”

爱德华一边开车一边点点头的回答:“是的,在我回来不久后,埃斯梅就加入进来,这样的组合很奇怪,容易引起人类的好奇,于是我们对外就宣称我们是一家人,我年龄最小,就得了个养子的身份。”

说完后,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坏招,故意在菲丽丝面前挑拨,“你不好奇埃斯梅和卡莱尔之间的过去吗?他们可是至少做了几十年的夫妻。”

说不好奇肯定是假的,但菲丽丝知道,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存在,这一点还是以前爱德华自己说的。

她嫌弃的瞥了爱德华一眼,幼稚园的手段都使出来了,难道他会以为她看不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