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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发光的甲骨文,给大家解释。

“这个字是卯,你们看它的形状,意思是把人剖成两半,用来祭祀。”

“这是烄,代表用火烧人,是一种求雨的仪式。”

“这是坎,左边是土,右边的图案是一个蜷缩着的人,意思把人活埋进土坑祭祀。”

“伐——用戈砍掉人头,报——把人头放进鼎里烹。”

“这是示,你们看笔画的走向,代表祭祀的高台。”

我对殷商文化研究不多,但是古文字领域,作为一个c9出身,曾经做过拓本生意的奸商,我过目不忘,所向披靡。

“这是人祭。”我道,“殉葬和祭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殉葬服务死者,本意是为了让逝者安息和福泽后代,祭祀则是借助仪轨暗通鬼神,这里的东西,比我们想象的要邪恶的多。”

“这里的建造者,一位活跃在明朝前期的变态,他在试图复原殷商王朝的活人祭祀,把人当做牲口敬献给神明,换取不该获得的力量。”

“这是他的道场,是他的实验田。”

现有的线索全都串起来了,怪不得这里有结果悖论,怪不得有所谓的理想认同,怪不得幻觉里的人那么痛苦,所有魂魄都得不到安宁。

我的先决条件错了,就不可能用二分法推出正确的结果,这根本不是墓,所以不符合任何丧葬仪制。

怪不得我们找不到仪轨,这整座墓就是仪轨本身,这里的一切死者,包括三位所谓的墓主,都惨死于他人之手,都是祭品,是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