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睡醒,突然感觉自己的爪子不再毛茸茸的了,指甲更不再尖利。
反而……像是人类一般,入目是光滑的肌肤。
“虎子,你醒了?”
身前一个女人啜泣着抱住他,嘴里还不停念叨着“老天保佑”。
秦虎的记忆在几秒内侵入了他的大脑。
这个地方叫南山村,秦虎是村子里面有名的小混混,偷鸡摸狗,还惯爱朝女孩子吹口哨,十足的流氓样子。
非常,极其……不受人待见。
他有一双父母,从小被宠着长大,加之家底在整个村子里来说,还算殷实,故而养成了不折不扣的混蛋性格。
长大后不出意外地走上了歧路,成为了新一代的小流氓,还认了隔壁村子的刘跛子当大哥。
刘跛子腿不好使,打人却厉害得很,几乎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程度。
他们一帮子人都很佩服对方。
秦虎记忆里没什么特殊的,只有些吃吃喝喝,还有些打架的场面。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全接受了,成为新的秦虎。
嗯,他们虎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当人或许也不错?
至于山里……没关系啦,他弟弟会成为新的山大王。
“秦虎?”
阿芳试探性地喊着。
“哦,我的脸你还不记得吗?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秦虎。”
他不擅长说谎,一说谎就憨憨地笑起来,连忙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阿芳跟在对方身后,脸慢慢红了。
随即又晃了晃脑袋,企图把脑子里的水晃出来。
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