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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睡醒,突然感觉自己的爪子不再毛茸茸的了,指甲更不再尖利。

反而……像是人类一般,入目是光滑的肌肤。

“虎子,你醒了?”

身前一个女人啜泣着抱住他,嘴里还不停念叨着“老天保佑”。

秦虎的记忆在几秒内侵入了他的大脑。

这个地方叫南山村,秦虎是村子里面有名的小混混,偷鸡摸狗,还惯爱朝女孩子吹口哨,十足的流氓样子。

非常,极其……不受人待见。

他有一双父母,从小被宠着长大,加之家底在整个村子里来说,还算殷实,故而养成了不折不扣的混蛋性格。

长大后不出意外地走上了歧路,成为了新一代的小流氓,还认了隔壁村子的刘跛子当大哥。

刘跛子腿不好使,打人却厉害得很,几乎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程度。

他们一帮子人都很佩服对方。

秦虎记忆里没什么特殊的,只有些吃吃喝喝,还有些打架的场面。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全接受了,成为新的秦虎。

嗯,他们虎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当人或许也不错?

至于山里……没关系啦,他弟弟会成为新的山大王。

“秦虎?”

阿芳试探性地喊着。

“哦,我的脸你还不记得吗?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秦虎。”

他不擅长说谎,一说谎就憨憨地笑起来,连忙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阿芳跟在对方身后,脸慢慢红了。

随即又晃了晃脑袋,企图把脑子里的水晃出来。

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