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北璃人一看便在斗狠,就算她总穿男装,到底是女子,怎可莽撞过去同他们一块儿?
知柔也在打量恩和。
他是比她健壮,但她耐力好,加上他与人消耗过,她不一定会输。
再者,众目睽睽下,他还能伤她性命吗?此刻未到王帐,他们便不算迎完燕国公主。这种时候再生血光,两国合约就该作废了。
视线下移,定在恩和掌中——那是魏元瞻送给她的,不能丢。
一番衡量过后,知柔略挣开景姚,朝那边迈了过去。
那群北璃兵士虽听不懂王子方才说的话,也有眼力,看得出来这是要斗勇了。他们的目光悉数落在知柔身上,见他个头不矮,跟王子比,却是太瘦,都觉得他没戏。
恩和微扬唇角,目不转睛地望住知柔,看她一步一步走来,面庞在火光下愈显深刻。
等她走到斗场边缘的时候,敖云瞩着她琢磨一会儿,忽然眼光一利,就要上前,木希乐伸手将他拽住:“干什么去?”
“是那个小子!”敖云愤愤扭头,嗓音里喧着愠气,“你看不出来吗?那个中原人。”
“我当然看得出。他们南人里,只有这个小子从头到尾都与别人不同。”木希乐很自然地回道,随即下巴往恩和身上抬一抬,说,“别毁掉王子的兴致。”
听了这话,敖云缄默少顷,退两步站回来,眼神却一动不动地摁在斗场中间。
从小长到大,恩和与人搏斗鲜有败绩,因为每每有人将他打趴下后,他还会站起来,不胜不休。为了得到可汗的目光,他不怕疼,别人都说他果然是贱奴所生,一身贱骨头。
敖云跟恩和一样,生母只是王帐内一个谁都能践踏的女奴。在部落,他受人轻视,阿拉木苏每次带人捉弄他时,恩和都挡在他前面,衣袍脏兮兮的,笑容却很干净,露出一口雪白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