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回 见他,就是在人潮涌动的集市上,那时城主夫人还没过世,带着娇儿出来闲逛。兰汀还是个肉嘟嘟的小豆包,对什么都好奇,趁母亲一眼没注意他就跟着卖糖葫芦的货郎走街串巷。秦毓一直跟着他,看他什么时候会想起母亲来。可这小豆包两条小骨棒样的腿不紧不慢地捯着,圆溜溜的眼笑得微弯,一直跟着货郎卖完货才猛然回神,四处张望。
那时走散的小兰汀就懂得原地坐在石阶上等,等在意他的人来找他,他就一直等,因为害怕而缩成一团却乖乖等着。
他走过去,孩子就用湿润的黑眼睛望着他。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兰汀。”
“很好听。 他微笑着将手覆盖在他的头顶, ”这个名字我也很喜欢。“小豆包咧开嘴露出细白的小奶牙。他俯身抱起孩子,他乖顺地搂住他的脖子。那是初见,他把迷路的兰汀送回家。
再见已是十年后,他在风临城开了个叫望乡楼的酒楼。当年的小豆包已经长成了天真烂漫的少年模样,早已不记得那初见。兰汀与独孤家的柳j非银相识,柳非银与白清明交好,白清明与他算是生意伙伴,就这么熟悉起来成了朋友,听兰汀每回都兴冲冲地叫他秦毓兄,声音里堆满崇拜与欢喜。
兰汀,他自然是喜欢的。
因为在他还不是兰汀时,他就已经喜欢很久很久了。
秦毓回到临水的客栈时,依依正伏在窗边,河面上有两艘画舫在琴箫合奏,曲子是《春江夜》,她听得正入迷,又听见门开了,便扭头笑着喊: “秦毓,你听这曲子……”
“躺在床上也能听。”秦毓柔声劝道, “依依,你现在很虚弱,正病着。”
依依仍旧伏在窗边,脸上愉悦的笑容却渐渐收敛了,扬起的嘴角带了几分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