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走着,时怀瑾问道:“那央央一开始便叫我二哥是为何?”
昭黎忽然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树立一个温婉乖巧的形象的,与世无争的那种。因为一开始我其实没想过会喜欢你,但是这事儿也不是我能左右的,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且——”她忽地转过身来,因为她走在前头,上坡路,她能同时怀瑾平视,“你不觉得‘二哥’这个称呼很别致吗?”
时怀瑾摇摇头:“不觉得。”见她失落,又补充道,“但是从夫人嘴里说出来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对吧对吧,这个称呼就是很别致很浪漫啊!”
时怀瑾想问的话萦绕在舌尖一圈又一圈,但是看着眼前这张满是笑意的脸又觉得似乎并不重要——她如今心里有他就足够了。
昭黎察觉他不对劲,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也猜到了个大概,便主动开口:“二哥,我给你讲讲那个故事吧。”
事情发生在十年前的仲夏。
彼时昭黎只有六岁,家中遭难,沈正天逼不得已让家人分散逃开。昭黎年幼,便跟着母亲,一路走着,去了一处竹林暂住。
当时竹林中还住着一户人家,确切来说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和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那男孩衣着不凡,少年看着像是他的侍卫。
昭黎那时只知道自己叫央央。
央央贪玩,也不知为何搬家,她只觉得不用读书写字便开心,小孩子心性。因为娘亲要日日洗衣做饭,央央便自己跑出去玩,虽答应了不会走远,因为娘亲说走远了就被大野狼背走了,专门吃小孩的。
央央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但架不住实在无聊,日子久了便也自己跑出去玩。离住的竹屋不远处有一条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