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尴尬, 岂料伐妈下一秒就从手挎篮子里拿出一张合同来!
“有, 毕竟是大客户,又是长期大客户, 我从一开始就找他签合同了, 合同这东西这么重要, 又没几张, 我向来随身携带。”
罗伯特闻言当即就朝伐妈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伐会计的母亲大人, 伐会计的靠谱八成就是遗传自您!”
他当即就看向伐妈掏出来的合同, 将合同上的签名和自己这边合同上的签名对比起来——
也是巧了, 但凡法布古伊那边是随便派了个什么侍从和伐妈签的合约,那他就是再对比几百遍也对比不出来个啥,不过那种情况下其实伐妈也根本不必这样说:因为和他们所在的那片大陆不同, 这片大陆上每个人的名字都是有魔法意义的。
这种情况下, 基本不会有人会用假名和人签订协议,因为根本签不下来!
比如假如是法布古伊派出的仆从和伐妈签约的话, 他必须用自己的名字, 假如他想使用自己雇主的名字和伐妈签约的话,他无法在合约上书写对方的名字。
所以既然伐妈说了和她签约的人是法布古伊老爷,那么签名的人只可能是他本人,而罗伯特同样很确定和自己签约的人亦是法布古伊本人, 这种情况下,只要对比两个人的签名,他就能很轻易的知晓两边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可能只是同姓吧?虽然我也就第一次去集市上摆摊时见过他本人一次,可是虽然没记住对方的长相,可印象里对方年纪很大了,和刚刚的男人看起来年纪就对不上……”看到罗伯特如此振奋地对比笔迹,伐妈犹豫道:“说来也奇怪,我一向觉得自己记性不错,尤其擅长记人,可是法布古伊老爷的脸我却怎么也记不住,就记得他年纪不小了,不止我,因为我们村几乎家家都养三头鸡的缘故,家家都有三头鸡蛋,所以那个人基本上和所有人家都订了蛋,他们也都没记住法布古伊老爷的长相……”
“这不奇怪,记不住的原因八成是因为对方使用魔法了,刻意让人记不住自己长相特征的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