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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酒饮得 慕清明 996 字 3个月前

“樊……樊蓁……樊蓁……”

说完这最后一句,赵汾睁着他那双空洞的眼睛用力向上看着,似乎想看透眼前的虚无和黑暗,不一会儿便没了呼吸。

赵汾死后,赵清存马不停蹄赶往信州,去寻找一个名叫樊蓁的女子。

他在那里待了整整一个月,几乎翻遍了信州的大街小巷,最终在一个私妓聚集的娼巷里找到了樊蓁——也就是樊茗如。

樊茗如是在朝廷派官兵抓捕赵汾的时候,被人牙子伺机劫走卖至娼巷的。她被卖的时间并不长,可却在短短数月内尝遍了她从前根本想象不到的痛苦,那是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被抚平的伤痛。

想来,十八地狱最底层的阿鼻地狱,也不过如此罢了。

其实樊茗如并不是赵汾的亲妹妹,他们只是表亲。赵鼎的母亲姓樊,细论起来,樊茗如是赵鼎的母亲的弟弟的儿子的女儿。

但樊茗如身世凄凉,自幼便父母双亡。大伯赵鼎见她幼而孤露实在可怜,这便将她接回了赵家,如同教养亲生女儿那般教养她,使她绘画习字,知书明理。

后来赵鼎因着秦桧陷害而被外放潮州。夕贬潮州路八千,樊茗如也跟着赵家人一起去了岭南。

潮州外放仅仅只是开始,此后赵鼎更是被一贬再贬,直至绍兴十七年,他于崖州绝食而死。

至次年,朝廷许其子将其尸骨归葬衢州常山。也正是在那时,樊茗如又与其兄一家从那个被称作“天涯海角”的崖州回到江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