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方才还在使坏的小娘子,眼下却一副讨好人的娇软模样,怕是谁都会动些恻隐之心。
然,明棣并不想委屈自己。
“朝朝不是要灭火吗,火还没灭。”他拉着兰姝的柔荑去碰那滚烫的银丝炭,兰姝凭着本能往后缩,岂料男子事先防着她,将她的皓腕拽得紧紧的,他温声道:“阿姝,用脚还是腿?”
他在兰姝面前耐心极好,就这般幽幽地凝着她,也不催促。
兰姝一动不动,她僵着身子想躲、想逃,却都无济于事。
银丝炭圆润,不止烫脚,还烫腿。
兰姝皮肤娇嫩,稍稍用力点,便会起一团红印。明棣顺着她脖颈上的齿痕细细舔,她这一身的红痕尽赖于他。
他俩也不是没在外边闹过,这样一位俊美的玉面郎君此刻正伏在她身上啃咬,任他留下一连串暧昧的齿痕,兰姝心中羞涩不已。
他格外喜欢吮吃小娘子的耳珠,嫩嫩的一小团,多一分显老,少一分不够塞牙缝,这抹粉润的耳朵正好被他叼在口中碾磨,打打牙祭。
男子痴迷地将唇顺着她的下颌线游移,他喘了起来,臊得兰姝面颊生热。
“朝朝,糊满了。”他声音嘶哑,艰难开口。
足趾间已是沾了许多,兰姝不耐地动了动,银丝缓缓断在脚心,凉凉的。
脚底湿漉漉,分明被架在银丝炭上滚动,她却湿得不行。
银丝炭上并没有玉石串,兰姝心里略生遗憾,心想下次可得使一串漂亮的珠子过来给他套上,套得牢牢的!
昔日不懂男女之情的小娘子,在他的抚动下,早已变成娇滴滴的水娃娃。
“夫君很喜欢被朝朝踩,十分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