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男子送她的人参被小女郎抠了好几个指甲印,她手上没轻没重的,可劲儿攀着人参的根筋碾压、捻磨。两只雪白的手,未涂蔻丹的指甲盖都是粉粉的,攀在那肉色人参上宛如一颗颗圆润饱满的粉珍珠。
[1]摘自杜金娘《金缕衣》
第94章 哥哥,咸的
怪只怪那茎儿野蛮生长, 嶙峋环绕,于光滑的肉色人参上着实是异样的风景线。
女郎鼻尖冒着细汗,眼神专注于缠绕肉色人参的青筋, 且她丝毫不觉自己手劲大, 她娇嗔道:“哥哥, 既是将人参赠了我, 为何还要指点朝朝?哥哥可是后悔了,想将这补品给旁的女子补身体?”
“哪里有别的女子?朝朝才是, 好狠的心, 说不要哥哥就不要哥哥。”
明棣淡淡开口,而后挪了挪身, 和她拉开了些的距离,离她远了点,似是要与她划分楚河汉界。
被他质问的女郎有些心虚, 她闭上眼准备装死。几息之间室内鸦雀无声, 兰姝偷偷睁开眼, 见他似笑非笑,黢黑的眸子直勾勾盯着自己,她给自己打打气,娇蛮道:“哥哥,快咬朝朝耳朵, 朝朝耳朵里面有小蚂蚁和小虫子,它们在咬朝朝, 朝朝好怕,朝朝要死掉了。”
明棣冷眼旁观这小狐狸忸怩做作之态,但她身子扑入他怀中时,他是半点脾气都没有。
“朝朝, 不是说要给哥哥生孩子吗?可若阳具受损,哥哥就不能人事了。”说完口中叹了一口气。
兰姝听后,圆圆的黑眼珠骨碌一转,如葱状的白嫩小手顿了顿,继而可怜巴巴说:“哥哥,朝朝错了,朝朝给哥哥吹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