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垂头,埋在卢琦的颈窝。
“今天很危险。”青年的声音迟缓黯然,“卢琦,你要优先保护好自己,我也总会有…保护不了你的时候。你一定要爱护好自己。”
卢琦睁眸。
纷繁复杂的思绪尚未厘清,乱麻无序的情感里,她迷惘地眼鼻皆酸。
错综混乱之中,她耳边再度响起青年微凉的嗓音:“为什么要摸它?”
“什么?”
“为什么你要摸那条狗。”露露探究偏头,“你摸了它,两次。戴上项链后又摸了一次。”
他紧紧抱着她,鼻尖抵着她的唇角,在最近的地方嗅闻她的呼吸。
“卢琦,你刚刚,在做什么?”
卢琦艰涩地吞咽了口唾沫。
这样近的距离下,即便是吞咽这种微小的动作,都无法逃过露露的感知。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金毛寻回猎犬,是军警用犬青睐的犬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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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他嫌恶地睇着柴犬天生朝前竖起的耳朵:
还是这么粗鲁、野蛮,没有教养的雄性臭味!】
柴犬是立耳,狗在兴奋紧张、攻击状态下,耳朵会朝前竖立。
这种长相在狗眼中,相当于你好端端在路上走,忽然一个满脸横肉、龇牙咧嘴大哥对你吼:“来干架啊!我揍死你!”
而露露是柔软的垂耳,非常礼貌,混了查理王犬的基因,他的垂耳比普通金毛还要长。那么他在狗眼里就是——
金发双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