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嘴的嫂子要飞了,阿囡也跟着明瑾一起犯愁:
到底怎样才能让宁先生对哥动心呢?
“还是做个手套吧,至少送礼时说得过去,”明瑾突然冒出来一句,“我都十七了,要是再被先生打屁股,也太丢人了些。”
阿囡不解道:“为什么手套就说得过去了?缝衣织布,不都是女儿家做的事情吗。”
“你不懂,”明瑾摇摇头,“刘备都能给诸葛亮编小帽呢,虽然最后人家没收,但是心意还是领了的。”
阿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哥你不是说,之后还要和绣这荷包的姑娘,还有姑娘的哥哥打交道吗?”她说,“那还是最好把荷包还给荀公子吧,物归原主,也免得你夹在他们两个中间,多尴尬呀。”
明瑾本想说元栋又没答应人家,有什么可尴尬的,但想想阿囡说的,倒也是这么一回事。
现在没答应不代表之后也不答应,或许认识久了,就日久生情了呢。
对了,说起日久生情……
明瑾愁得眉头都拧成了疙瘩:“宁先生这两日也不知道去哪了,一直没回家,你说,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阿囡想了想,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