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只是商人之子,布衣之身,气度却半点不输那些官宦后代。
连老丁头这么变态一老古板,对他的耐心也比一般人好。
要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他高低也得……
“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明瑾头也不抬地说道,“小爷就把你那对招子挖出来,说到做到。”
说完他搁下笔,看着自己一笔一划工整写好的情诗,满意地吹了吹上面未干的墨迹。
“快过来,看看我这字儿写得怎么样?你说我要不要再自己改两句?”明瑾喜滋滋地问道。
但他瞥了张牧一眼,很快又失望改口,“算了,不该问你的,《论语》你背了三月都没背全乎,上次先生提问还当众说李白字子美,这个你肯定看不懂。”
他还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唉,都说了让你平时也听听课,书到用时方恨少,人到用时靠不了啊。”
张牧:“…………”
他咬牙道:“谁之前安慰我说这酸书不读也罢,杜甫也不是不能冠友姓的?”
原来从溺爱到不爱的区别那么明显!
绝交吧,重色轻友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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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会被自己千奇百怪的脑洞震惊到,就比如我现在居然在写古代校园文[化了]真想劝自己下次别这样挑战自我了,写点好写点的题材不好吗,已经遇见将来朝堂书院两条剧情线并进时究竟会有多头秃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还好我有七万的存稿[墨镜]现代校园文的主角继承家业当霸总,小明同学继承家业当皇帝,很好,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害羞]
出自《唐律疏议序》
第3章
张牧决定和重色轻友的兄弟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