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情。
这个词浮现在脑海时, 朝权自己都感到一种荒诞的可笑。
他们之间, 还有“情”可言吗?或许只剩下恨, 以及被恨意扭曲的、不甘消亡的执念。
当年深宫。
那是一座用金碧辉煌堆砌起来的巨大牢笼, 那里的每一个地方都带着腐朽的气息。
朝权入宫时年纪尚小,那一刀的剧痛和随之而来的残缺感,是他对这个世界最初的、也是最深刻的恐惧。
入宫之后, 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低头。
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低下他那微不足道的头颅。
朝权做过最脏最累的活,洗过带血的秽衣,刷过腥臭的便桶。
因为年纪小,模样尚可,他没少被年长的太监欺辱,克扣饭食是常事,冬天的被褥总是最薄最潮的,手脚长满了冻疮,化脓流水,钻心地痒和痛。
后来,凭着几分机灵和隐忍,朝权被司礼监的大太监看上,收为“干儿”。
这在外人看来是天大的造化,只有朝权自己知道,那是从一個火坑,跳进了另一个更高昂、也更残酷的火坑。
大太监性情阴晴不定,高兴时或许会赏朝权些金银,不高兴时,他就是最好的出气筒。
寒冬腊月,朝权曾经跪在地上给大太监当脚垫,那沉重的官靴踩在他的背上,朝权能清晰地听到自己骨骼承受重量的咯吱声,或许还有尊严碎裂的声音,但是尊严重要吗?并不重要。
大太监喜欢抽旱烟,那长长的烟杆,不仅在吞云吐雾时使用,更常常带着未熄的火星,毫不留情地烫在朝权的脊背、手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