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又吐血了?”白朝驹的声音从床头传来,格外温和。
公冶明知道白朝驹就站在自己身旁,依旧把头埋在被褥里,不想看他, 小声嘟囔着:“我杀了个人, 那是他的血。”
都吐血了,怎么还想着瞒我?白朝驹无声地笑了下,顺着他的话问道:“杀了个什么人?”
“杀了个想杀我的人。”公冶明道。
“杀你的人?尸体在哪里?”
“早让人丢出去喂狼了。”
“给我看看你的手。”白朝驹道。
公冶明不明白他为何话锋一转要看自己的手,隐约觉得不对劲,问道:“为什么要看我的手?”
“你不给我看,是不是心里藏着什么事?”白朝驹有些焦急。
“我看你才是心里藏着事。”公冶明道。
“既然不是藏着事,给我看看又何妨?”白朝驹笑道。
看看就看看, 只是看个手, 他也看不出什么花来。公冶明将左手从被窝探出一截。白朝驹伸手接过,又道:
“另一只呢?”
真烦人。公冶明不情不愿地又将右手探出, 又被一只温热的手接过,那手不安分地捏着自己的手指,将指尖一根根摊平。
“你瞧这指甲脏的。”白朝驹轻声道。
指甲?公冶明探头看去,自己的指甲边带着一圈血渍,深深地卡在缝里。
左手的指甲有, 右手的指甲也有,甚至更多些,这都血渍是在血水里泡出来的,单单杀个人,怎么可能把手弄脏成这样?
弄脏左手也就罢了。他已经许久没用右手了,怎么也脏成这样?这根本没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