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见凌霄儿浑身伤痕,瞧着十分凄惨,语气稍软:“咱们大小姐是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狠角儿。牡丹公子知道吧?那种妙人儿,不过一个月,大小姐就玩厌他了。”

凌霄儿听过这人,据说艳绝京城,曾有人一掷千金只求与他春风一度,却被他拒绝,此事一时又传为佳话。

他碰了碰自己的脸,问小厮:“那我和牡丹公子谁好看?”

小厮诚实道:“你好看。”

“那不就得了,”凌霄儿放下手,得意地抬起下巴,“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我长得比牡丹公子好看,又足够乖巧听话,我再多吹吹耳旁风,不就能留下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小厮翻了个白眼:“快把药喝了,喝完赶紧走,这次偷溜到大小姐床上先饶你一命,下次可就不一定了。”

凌霄儿捂住酸胀的小腹,往后缩了缩不想喝药,觉得卫宛昨晚那么疯,他说不定有可能怀上孩子。

小厮看出他心思,端起药,厉声威胁:“药是大小姐吩咐的,不喝,你看是你先怀上孩子,还是先被大小姐乱棍打死!”

若没经历过昨晚,凌霄儿怕真会觉得卫宛像外头人传的一样有一副菩萨心肠。他一哆嗦,吃力地抬起手接过药,捏住自己鼻子,将微凉的药一口气灌下肚。

难喝。

他干呕几声,平复下来后又皱起眉,在小厮注视下,不情愿地搀扶床沿起身,忍着浑身酸痛,双腿发颤,将昨儿他来的时候穿的正常衣物一件件套在身上。

当初他以为进了卫家就能吃香喝辣,拿出攒了好久的钱咬牙做了几身好衣裳。

他往日觉得舒服极了的布料,此时在鞭痕上摩擦,火辣辣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