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芙惊讶:“这么久?”
埃文斯点头:“十三区在我的记忆并不好,我小时候走在路上经常看见尸体,包括和我一起玩的小朋友,可能今天认识明天就死了,那里的人没有道德没有法律,只有最原始的欲望和贪婪,后来家里人带着我搬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但我的父亲还是死了,因为他不小心路过一场帮派斗争。”
希芙想要安慰他,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后来为了离开十三区我不要命地学习,练习实战,最终考上了军校,”埃文斯露出些自嘲的笑意:“那会儿读军校我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加上极度渴望离开十三区,我特别害怕做错什么事被军校退学,每天活的战战兢兢,一个朋友都没有。”
“都过去了,”希芙道:“少校,你现在家在十区,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了。”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埃文斯抬眼注视着沙漠的另一头:“十区是个十分宜居的地方,住在这里永远不用担心吃不上饭,不用担心随时随地会死,这里的人都很友善,甚至这里的空气都是干净的。”
埃文斯顿了顿:“但我近几年开始愈加频繁的回想起十三区,其实仔细想想,在十三区我也有许多还不错的回忆,十三区的星空很亮,小时候我时常和妹妹夜里爬上房顶看星星,邻居家的叔叔总是凶巴巴地骂我,但是在遇到强杀案时却把我护在怀里……”
他道:“如果有一天我死去,我希望自己可以魂归故土。”
除了留在机甲上放哨的游相飞,其余五人听着他的话都沉默了。
“这十年间有个问题不断地困扰着我,”埃文斯道:“我为什么当初那么想逃离十三区呢,为什么十三区不能像十区一样呢,一样安全,一样干净,一样美丽。”
他脸上露出些笑意:“最近我想通了,如果十三区人人都想逃离,那十三区永远不会和变成十区这样的,所以我申请了调到十三区的军区。”
十三区的驻军地并没有多少人,一部分是理想主义的贵族派,一部分是对自己的家乡心怀希望的十三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