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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妖 堂狸在野 1056 字 3个月前

如王佥事所说,镇妖司没有“对簿公堂”一说,这借的,自然也是人家府衙的公堂。

“肃静!”惊堂木拍下,平州府知府柴荣坐在主位上,面无表情看向下方。

坐在他左右两侧的,赫然是镇妖司的主、副两名抚使,孟昌明和陆肇。

孟昌明五十多岁,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王佥事,这是何事啊,竟还把我和陆抚使请过来。”

王泓站在下方,为难的说:“回孟抚使,此案特殊,我本想将这二位伏察与妖物带回,自行处理。但奈何百姓不肯,非说我们镇妖司要借故处死妖物,私售妖丹。我瞧着兹事体大,便做主将您二位请来了,让柴知府审理。”

“哦?私售妖丹。”孟昌明捻了两下指腹,将手放在了桌上,“真是胡言乱语,那就赶紧开始吧,我还有事。”他漫不经心的看了眼主位上的柴荣。

柴荣轻咳两声,看向时媱:“你说你是讼师,可有状纸。”

“自然。”早在几日前,时媱就找人写好了,狐妖所犯之事的前因后果,皆写的清清楚楚。

待呈上去,看过后,柴荣将状纸交给旁边的小吏,小吏手捧《妖律》,便开始查阅。

“王佥事,你呢,这状纸上写的,你可都认。”

“自是不认。”王泓道,“这本就是我镇妖司内部的事情,该如何做再清楚不过。说什么暗示剖杀狐妖,私售妖丹,简直是无稽之谈。在我们孟抚使的统领下,镇妖司再公正不过,如何做出这种事。”他义愤填膺,语气中尽是不满。

柴荣看向程思嘉与魏明泽:“你们两个人怎么说。”

“回大人,我们半句不敢撒谎。”程思嘉委屈道,“我们只是低阶伏察,无权跨州,只得移交这里,由其他伏察押送至京。可等到这儿后,却告诉我们此妖罪大恶极,让我们带回去,剖杀后将妖丹带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