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让李少卿意外的竟然是,这状子的被告,是一对夫妻,而写状子的原告,竟然是这对夫妻的儿子。
“林森?”这个名字似是在哪里听到过,李少卿略一沉思,便想起来了。
他看向站在一旁的郑大人:“那位名列第三十五的进士,是不是叫林森?”
李少卿以前就见过林森,但却是因为最近的赐婚,才把人和名字对上号。
只是事关公主,这种场合不便多说,李少卿这才避重就轻,说起了林森的名次。
郑大人也想起来了,名列三十五,也就是最后一名的那位幸运儿,不就是要尚公主的那位准驸马吗?
对,那位就是叫林森。
刚刚听到这个名字时,他冷哼一声:“这人八成是五行缺木。”
也因此记住了这位不曾谋面的准驸马。
郑大人虽然不知道那状子的内容是什么,但是李少卿提起林森,莫非那状子要告的人是林森?
有意思,真有意思。
别问郑大人为啥会这样想,问就是他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人。
寒门书生,悬梁刺骨二十载,好不容易跃了龙门,眼看就能为国效力,为民请命了,他倒好,转身做了驸马,就好像他读了那么多书,就是为了讨女人欢心一样。
若是那些含玉匙出生的二世祖倒也罢了,可偏偏做驸马的,大多都是家境平平,甚至还有集全村之力供出来的。
看着躺在地上的那滩血肉模糊的烂肉,郑大人陷入沉思。
李少卿却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