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才高于世,自然不会不知竹简之弊,如此偏爱竹简,只能是因为某种情怀。受先生的影响,她也逐渐开始喜欢竹简的清香典雅,凉丝丝地握在手里,比纸书少了一份轻盈,却又多了一份古韵。
下午,邹默来寻她,得知先生离去,当即便支了奉书过来陪她。自林州一别,她便再没有见过奉书,而今故友重逢,两人都喜不自胜,当着邹默的面便抱作一团,有说有笑地进了里屋。
接下来的几天,有奉书和先生的信陪着,小商也算过得轻松愉悦。一日,小商瞥见奉书藏了件东西在褥子底下,笑着走过去,一边挠她一边问东西是什么。奉书招架不住,只好把东西取出来递到她手里。小商定睛一看,原是个绣到一半的鸳鸯荷包。
“你绣荷包做什么呀,我看你的荷包还崭新崭新的。”
“绣来消遣,不成么?”
奉书炸红了脸,劈手便要夺回荷包。小商轻松躲过,还顺势捏了把她的小脸,笑道:“哎呀,我就看看,又不会要你的东西,那么小气做什么。”
“不过鸳鸯这种图样,好像没几个女儿家用吧。而且这只荷包的布料,好像比你身上那只要好得多。跟姐姐说句实话,这荷包是送给谁的?”
小商坐到她身边,握住她的手递回荷包。奉书见瞒她不过,扭捏了半天终于开口,声音小得像蚂蚁密谈:“送少爷身边那位王侍卫的。”
“心悦之人?”
“是……”
小商拿过荷包又看了一眼,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想送先生荷包,当时奉书的反应极为异常,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