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本来就是你写的,怎么能算是盗版呢?”
他敲了敲我的脑袋:“你拿着这册子这么久,都不看看扉页写的归属权吗?”
我好像,还真没看过
“这册子虽是我写的,但我跟群英院签了契约,只保留了署名权,所以哪怕是我亲手再给你写,你也不能不经群英院同意,私自拿去贩卖。”
我摸了摸脑袋,嘟囔着:“还能这样啊,这不是搞垄断吗?”
此路不通,我瞬间又想到了别的法子,一脸希冀地看向他:“那你能不能写本新的给我啊,这总不能算是盗版了吧。”
“不算,但也不行。”
“又是哪条律法不准吗?”这地府怎么这么多破规矩啊?
谁知他摇了摇头,只道:“不是不准,是我不愿再写,这种东西功利性太强,虽可应付遴选,但终究于人无益。”
果然是个清高的穷鬼。
看来去鬼市卖书这条路怕是走不通了,难道还是只能等考上公职,老老实实赚工资,那看来我这辈子是没有什么财运了。
我师父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规劝我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你莫要总执着于这些蝇营狗苟之事,静下心来努力学好本事才是正道。”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又没有欠人钱咦,他好像有欸,而且欠得还不少。
这叫什么来着,有其师必有其徒,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是地府有失信名单,我俩一定名列前茅。
见我低着头嘴里嘀嘀咕咕,他大概知道自己又说了我不爱听的话,便换了个我更不爱听的话题:“你今日只请了半天假,还有半天的功课可做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