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恺拎着小绒球,对方雪白的被毛,一双黑漆漆的珍珠眼,小小的鼻子,紧抿的小嘴,却似乎有人的情绪一样,极其的倔强和不甘。
竟然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说,“赝品又如何?正好想养一只玩玩”
“哈,你是突然母性泛滥了吧?总算觉得男人不好玩,拿小动物下手了?”其他不正经的狐朋狗友笑道。
“呵,男人玩久了也就那样,这种小动物我倒是第一次见。”
时渊序心里一阵恶寒,他大概明白,这批不正经的富家公子偶尔也会盯上暗网悬赏的人和物。
又或许,盯上暗网的人正是不计一切追求刺激的恶鬼们。
被暗处无数的人觊觎,他此时逃到任何一个角落,就相当于猎物自投罗网。
他傻的可以,却已无后退之路。
林恺揪疼了他,他疼得狠狠抓了对方的手,此时林恺眼底是一抹狠厉,越发不愿松手,呵道,“你们谁养狗的?给我拿狗项圈和狗绳来。”
时渊序哪里忍得了这种耻辱,要发作咬人。可他如今已经被捏了七寸,动弹不得。
“来,狗绳。”有人递上,“还有防咬器,刚好林少前不久养了一只猎犬,如今驯服得老老实实,现在都用得上。”
林恺面容才渐渐缓和,作势要给小绒球缚上项圈。他这人一向喜欢性子猛烈的,不是因为他这人找抽,而是性子猛烈的,最后也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下。
作为富家公子,钱权兼有,人在他手底下都能失了尊严,更不要说对付区区一只小绒球,让它做狗,做宠物,做他掌心的玩物,都轻而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