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天还未亮,云琛四人迈着重如灌铅的腿,强忍浑身酸痛,再次开始训跑。
伏霖算是看出来了,云琛的性子言出必行,铁面无私,不每天十五圈地跑完半个月,她是绝对不肯罢休的。
荣易则从来没有比现在更想念过黑鳞骑兵。他宁可上战场杀敌也不想跑步。
他开始琢磨歪招,考虑给黑鳞骑兵写个信,引个战啥的,如果这时候有仗可打,训跑指定就跑不成了。
他将想法和罗东东一说,后者瞪眼:
“说的跟黑鳞骑兵不怕云老虎似的。俺们在烟城快一个月了,你见过哪个黑鳞骑兵敢露头?”
“哎!也是!他们都从幽州逃到烟城,几千里了!”荣易重重叹气,身上衣服汗湿得难受,所幸将上衣全脱了,就留个护肩用来垫负重。
过了一会儿,罗东东也热得受不了,有样学样也脱去上衣。
伏霖倒是矜持些,硬是忍着第三天才脱。
到最后,仨人干脆出营地时就赤裸着上身,一身腱子肉很快吸引了路过老百姓们的注目。
而最前面的云琛也慢慢发现,前几天出来时还好好的,路过的老百姓看到他们跑圈,要么夸奖一句“年轻人就是体力好”,要么帮他们端上几碗水解渴。
怎么这两天开始,围观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最后甚至到了需要荣易三人在前面开道,她才能继续跑的程度,活像她牵了三条威猛猎犬出街似的。
老百姓们在城墙根下围成好几排,一边嗑瓜子,一边啧啧感叹:
“瞧那小子,熊背蜂腰,不愧是虎威军的,体格就是不一般,这要是能给我家当女婿就好了!”
“我中意那个,高大,威猛,看着更壮实!”
“那断臂的也不错,正眉正眼,有点憨,但瞧着老实可靠,不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