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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珠抽出了自己的簪刀正要动,南归又拦住了:“公主,让属下来。”

若李总管手上带毒,那便有些危险。

云香觉得他比自己更像贴身女侍卫。

蛮珠:“放心,我做惯了的。”

南归立刻将李总管的手抢在自己手里,坚持着:“不可置您于危险之中,公主,让属下来。”

他用簪刀将李总管的十个手指甲都细细地挑了个干净,又将那些粉垢融在那盆水里,银针从针尖黑到了底。

还真是又一次的自杀式杀人灭口。

但,李总管为何要这么做?

云香:“肯定是他底子不干净,怕被咱们揭了裤裆露了短,所以做贼心虚了。”

“有道理,”蛮珠,“但他若想死,直接吃了指甲里的毒就行,为何还要杀商队的其他人?”

云香:“因为他怕一个人死,要找几个伙伴一起陪他上路。”

“有道理。”蛮珠,“可咱们一开始也没想查他,只想扣他一晚而已。”

云香:“呃……我想想该怎么回答哈……咱们确实没想查他,只是他恰好来了,还有些嚣张,然后公主你漏了馅只好把他们扣下了,但赔了他误工费……”

她这才反应了过来:“咦,他是没必要死的呀……”

至少在苏定岳说商队有问题前,在蛮珠和南归赶回来前,没有人怀疑这个商队。

但在此之前,李总管就早早地用指甲里的毒粉送自己和别人上了路。

他身上藏着秘密。

难道他就是收到了信鸽之后要来跟自己接头的人?自己露馅后他知道他中了计?所以都不挣扎直接死了算了?

那可不是一个好细作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