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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近身而战,苏定岳善使枪,则比她的短柄狼牙棒有利。

她不过多看了几眼,南归立刻察觉了:“公主,有何异样?”

蛮珠:“你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一见你心就怦怦跳。”

南归脚下一乱,差点自己把自己绊倒了。

蛮珠伸手拉住他的左手手腕,将他拉稳了。

又借机滑到他的手掌里,十指交握住一翻掌,自己右手的中指,和他左手的中指上,两条大小一致的疤痕依稀可见。

都泛着粉红的嫩肉。

是他了。

“南归,你我都已经歃血结亲了,是不是该找个良辰吉日把洞房补了?”

才刚稳住的南归终于右脚绊了左脚。

眼看凌空半圈就要摔倒,蛮珠将他拦腰一扶。

南归才站稳,立刻推开她跪下:“属下该死。”

蛮珠:“那可不行。你死了我也活不成的。”

南归抬头,正对上她眨巴着的眼睛,又赶紧低头,耳朵微红,只见地上两只缀着银铃的棕色鞋靴往自己走近了两步。

然后蛮珠蹲了下来,歪着头来看他,故意喊得轻轻软软的:“哎,南归……”

然后自己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还不快追?”

两只银铃款款轻摆,从他视线下退了出去,只留下淘气的笑声。

南归起身追了上去。

两人又追了一阵,追到了分叉口,有三个方向三条路。

已近午时,道上没什么人,没法问路。

两个人,三条路,即便分开找,人手也不够。

但好在外城大部分都是土路,蛮珠立刻蹲了下来找狼青的脚印。

“南归,这条通往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