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近身而战,苏定岳善使枪,则比她的短柄狼牙棒有利。
她不过多看了几眼,南归立刻察觉了:“公主,有何异样?”
蛮珠:“你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一见你心就怦怦跳。”
南归脚下一乱,差点自己把自己绊倒了。
蛮珠伸手拉住他的左手手腕,将他拉稳了。
又借机滑到他的手掌里,十指交握住一翻掌,自己右手的中指,和他左手的中指上,两条大小一致的疤痕依稀可见。
都泛着粉红的嫩肉。
是他了。
“南归,你我都已经歃血结亲了,是不是该找个良辰吉日把洞房补了?”
才刚稳住的南归终于右脚绊了左脚。
眼看凌空半圈就要摔倒,蛮珠将他拦腰一扶。
南归才站稳,立刻推开她跪下:“属下该死。”
蛮珠:“那可不行。你死了我也活不成的。”
南归抬头,正对上她眨巴着的眼睛,又赶紧低头,耳朵微红,只见地上两只缀着银铃的棕色鞋靴往自己走近了两步。
然后蛮珠蹲了下来,歪着头来看他,故意喊得轻轻软软的:“哎,南归……”
然后自己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还不快追?”
两只银铃款款轻摆,从他视线下退了出去,只留下淘气的笑声。
南归起身追了上去。
两人又追了一阵,追到了分叉口,有三个方向三条路。
已近午时,道上没什么人,没法问路。
两个人,三条路,即便分开找,人手也不够。
但好在外城大部分都是土路,蛮珠立刻蹲了下来找狼青的脚印。
“南归,这条通往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