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都给甩出了残影。
一旁的小四正在“嗷嗷嗷呜,嗷嗷呜。”的原地跺脚,一脸捉急的样子。
——就很不服自己“嗷嗷”的节奏,跟不上大黄甩鞋的节奏。
再看看某个“金鸡独立”的大寨主。
“冥叔叔!!”小家伙脆生生的喊。
冥秋一看,奥哟哟这是谁呀,这不是他最喜欢的小乖乖吗
若是正常情况,冥秋此刻肯定依旧瞬移过去把娃抱起来了。
可是眼下这种左脚踩右脚的姿势,实在是不好瞬移,就连脚趾尖尖都可耻的朝里弯曲着。
害,一个大男人,怎么连狗都干不过,还被抢了鞋。
当然,这是因为暗卫告诉他,大黄是小郡主亲自抢回来的狗。
冥秋当时不信,就这种黄不拉几的小土狗,小乖乖能看得上?
当时暗卫拆了一包瓜子,说,
“看到大黄前腿上一小坨光秃秃的地方没,那是咱郡主把狗拉回来的证据。”
冥秋一下子就信了,这的确是小乖乖干得出来的事儿。
此刻小乖乖就在他面前,可冥秋实在是没办法过去,只能张开手。
“小乖乖有没有想冥叔叔?”
夜团团迈开小短腿就跑过去,“有!!”
哎哟哟,冥秋顿时觉得被狗抢鞋屈辱都没了。
弯腰把娃抱起来,看着她身上鹅黄色的猫猫头小睡裙,
还是有头顶上立着的几根呆毛,用手拨弄一下,还能弹回去。
哎呀呀,真是好乖。
“冥叔叔给你带了好多点心,想不想吃?”
小家伙高高举起双手,“想!!!!”说完又补充,“团团要吃九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