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都给甩出了残影。

一旁的小四正在“嗷嗷嗷呜,嗷嗷呜。”的原地跺脚,一脸捉急的样子。

——就很不服自己“嗷嗷”的节奏,跟不上大黄甩鞋的节奏。

再看看某个“金鸡独立”的大寨主。

“冥叔叔!!”小家伙脆生生的喊。

冥秋一看,奥哟哟这是谁呀,这不是他最喜欢的小乖乖吗

若是正常情况,冥秋此刻肯定依旧瞬移过去把娃抱起来了。

可是眼下这种左脚踩右脚的姿势,实在是不好瞬移,就连脚趾尖尖都可耻的朝里弯曲着。

害,一个大男人,怎么连狗都干不过,还被抢了鞋。

当然,这是因为暗卫告诉他,大黄是小郡主亲自抢回来的狗。

冥秋当时不信,就这种黄不拉几的小土狗,小乖乖能看得上?

当时暗卫拆了一包瓜子,说,

“看到大黄前腿上一小坨光秃秃的地方没,那是咱郡主把狗拉回来的证据。”

冥秋一下子就信了,这的确是小乖乖干得出来的事儿。

此刻小乖乖就在他面前,可冥秋实在是没办法过去,只能张开手。

“小乖乖有没有想冥叔叔?”

夜团团迈开小短腿就跑过去,“有!!”

哎哟哟,冥秋顿时觉得被狗抢鞋屈辱都没了。

弯腰把娃抱起来,看着她身上鹅黄色的猫猫头小睡裙,

还是有头顶上立着的几根呆毛,用手拨弄一下,还能弹回去。

哎呀呀,真是好乖。

“冥叔叔给你带了好多点心,想不想吃?”

小家伙高高举起双手,“想!!!!”说完又补充,“团团要吃九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