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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应本想说不用等他,担心陆芦不认识路,一会儿找不到他,想了下说了句行。

为了能快点和夫郎去逛街,沈应随即吆喝起来:“走一走,瞧一瞧,山里的野物,都是新鲜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陆芦站在他旁边,也跟着吆喝了一声:“大娘大婶都来瞧瞧吧,山里捉的野鸡野兔,肉可肥了!”

沈应听着他的吆喝声,扯了下唇道:“跟槐哥儿学的?”

陆芦点了点头。

刚吆喝完,一个穿着绸缎衣裳的婶子便停在了摊子前,指着野兔问道:“这野兔怎么卖?”

沈应回道:“七十文一只,这回也就捕了两只,都是母兔子,肉又多又紧实。”

大婶听他说一只野兔七十文,犹豫了一下,这價格都能买上一只大公鸡了。

陆芦跟着说道:“大婶,这是山里捉的野兔,不仅肉嫩好吃,兔毛还能留着冬天做护膝呢。”

大婶见说话的是个嘴甜的哥儿,又听他说到兔毛,有些心动,顿了下,没再犹豫,说道:“行,那这两只我都要了,正好拿回去炒鲜椒兔子吃。”

没想到这么快就开了张,陆芦和沈应不由相视一笑,大婶数了铜子儿递来,沈应拿草绳捆着野兔,让陆芦把铜子儿收下。

大婶打量了两人一眼道:“这是你夫郎?”

沈应笑着嗯了声。

大婶头次看到这般俊朗的汉子和这般清秀的夫郎,笑了下道:“难怪瞧着样貌都这么好,这兔肉若是好吃,我下次再来给你们买。”

陆芦红了下耳朵,见大婶提着两只野兔转身,又连忙说了句:“大婶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