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再俊美,久而久之,也多了不少细纹和疲态。青春年华原是最好的东西,李廓有过,却挥霍无度。旁人说青春年少应该勤学苦练,可李廓就想挥霍,时至今日也不后悔,因为现在想挥霍也没有了。
“你大半夜来这儿干什么?怪冷的。”白琚一瘸一拐走过来,“我的靴子湿了,娘的,冻死个人。”
“你虽说是龟兹人,不过在南方待的时间很长,不知道北方的冬天就是这样的。冷气从四面八方往身子里钻,无孔不入,比最锋利的刀子还锐。”李廓手里揣着个暖炉,被白琚一把夺过。
“你自己揣着个宝贝,怪不得不冷。我说,看完了吧?千余人也没多少,都要走完了,为什么不去亲自看看温希言?”
“不到时候。”李廓负手而立,斗篷在面前合拢。
“真是看不透你,你不是喜欢他,等了他很久很久,为啥现在有机会了,又躲躲闪闪的呢?”白琚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很难理解竟然会有人为着另一个人,执着如此之久,纯情得跟韩凭尾生一样,不禁浑身冒冷汗,觉得自己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喜欢么?随你们怎么说吧。”
“不是,你不喜欢?”
“方便你们理解,说喜欢也无所谓。”李廓望着远处消失在天尽头的马车,“瓜田李下的,我反正也是那样一个人。”
因为风流,因为男女不忌,所以对温行的执念,自然而然就能被解释为喜欢。而李廓也懒得解释,尽管很多人知道,他的性格根本不可能爱上任何人。
白琚这一刻蓦然懂了——天之骄子,又有一副好皮囊,绝顶自负下,只能是无可比拟的自恋……自己怎么就和这样一个怪人共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