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晗玉打断道,“先说说惊春第一次动手罢。”
惊春第一次动手才十五岁。杀得是买了他们姐弟的买家,京城有名的大商贾。
“我们被倒卖了那么多次,所有买家里头,阿弟只杀了这一个。阿弟恨他。”
“死的商贾有点名头,专门在大江南北搜寻稀罕物件和美人,运来京城贩卖。跟京城几家大姓有来往。”
章晗玉接口道:“该死之人,死后还给惊春找麻烦。”
惊春身上背的通缉令,就是一刀斩杀了那商贾,头一次杀人,痕迹没抹除干净,被大理寺立案追捕。追的姐弟俩无处可去,几乎要上山落草为寇。
贵客用饭的动作停下了。
章晗玉看在眼里,慢悠悠又夹一筷子笋,递去贵客碗里。
“是不是在想着,杀人偿命?寻仇不可动私刑?继续用饭,在座的都是家人,听听家人的底细。”
那商贾在京兆有个兽苑,前几年颇为出名。
兽苑养着虎豹熊狮雕等稀罕猛兽,投喂生食,猛兽扑食,供贵人观赏玩乐。
但给猛兽喂食是个危险差事,每年都有仆从被咬死,开高价也聘不到人手。
商贾灵机一动,从自家采买的人口里,挑选出性情桀骜难驯的,关去兽苑,以兽苑仆从的名义,逼迫他们给猛兽喂食。
如此,既不用出高价聘人手,又可以把“关去兽苑”作为威胁,要挟其他少年少女乖乖听话。
“惊春喂了三年的猛兽。”
“和他一起被关去兽苑,被迫给猛兽投喂生肉的少年,每年都死几个。新面孔来来去去,三年下来,还活着的只剩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