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为悦己者容。”刘霄严肃地推断,“男子也当仪容风雅。”
向瑾认真地拿小本子记上,回去后大手一挥,奢侈地摸了一颗金裸子出来,让福安去宫外的成衣铺子,抓紧时间定制几套时下京中最盛行的常服、锦服、骑装来。彼时他要的急,交代的匆忙简短,余下福安自由发挥。待成衣取回来,向瑾傻了眼,竟然全是些花红柳绿的颜色,小世子悔之不及,欲哭无泪。
得亏他皮肤白,面嫩,即便穿上近似喜服颜色的正红,亦不显得俗气。御马那日,围观众人的惊叹欢呼足以佐证,不过,那是后话。
“以己之长攻人之短。”刘霄在本子上划下这一句。
向瑾求教,“这个意思是……”
刘霄硬着头皮诠释,“大概,或许是在对方面前显露她不擅长,但你拿手之事。”
向瑾暗自琢磨,皇帝不擅长但他拿手之事?难道要他去成景泽面前吟诗作对?不好不好。
小世子踟蹰,“这是在示好……怎么好似挑衅?能行吗?”
刘霄不以为然,当年那傻小子没少在他跟前卖弄,冬日在院落中赤裸个膀子舞刀弄枪,耍得虎虎生威。他穿得里三层外三层搂着汤婆子尚且瑟瑟发抖,人家面颊红润汗流浃背,汗珠子顺着额发脖颈向下滑,滚过精炼劲壮的腰腹,没入……怎不令人艳羡得脸红心跳。
“咳咳,”他呛咳了两声,描补道,“兴许就是做些女子做不得,展露男儿气概之事。”
展露男儿气概之事?骑马、射箭、刀枪剑戟、飞檐走壁……哪一个是成景泽力所不逮,而他信手拈来?道道皆是死路,根本无有转圜。
向瑾垂头丧气,了无进展,这人到底要怎么追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