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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这才看见窗外细碎的白色飞霜。

“下雪了?”他的觉在看见飞雪后便醒了八分,知道下了雪便有正事,手上穿衣的动作也不自觉加快,“几时下的?”

“刚下。”阮玉山取了一件厚厚的赤红织金蟒纹的狐毛领披风挂在手上,先端了茶水给九十四漱口,因已把九十四从床上叫了起来,其余便不担心,只含笑低头看着九十四道,“不急,老爷子雪天也睡不醒,咱们吃了饭,慢慢去赏花。”

九十四原本并无赏花的打算。

他不喜欢雪天,雪下看花对他而言自然便少了三分乐趣。

然而当阮玉山叫上林烟和云岫,给他团好了披风,撑着伞送他一路走出宅门往山顶走时,九十四发现自己还是少点骨气。

非要论起来,其实他在过去漫长的十八年中有过一次简短的、勉强可以称作赏花的时间。

那是在百十八收养了一只作为他们斗场战利品的小乌鸦之后。

小乌鸦原是那次斗场胜出者的口粮。饿了三天的百十八在斗场撞得鼻青脸肿赢了比赛,把活生生的乌鸦拿到手里,正准备一口咬下它的脖子时,看见乌鸦眼中一闪而过的泪花,便松手放了它。

后来小乌鸦整日围着百十八的笼子打转,说是报恩,却叼不来食物,总是叼些千奇百怪的玩意儿扔到百十八的笼子里。

有时是玻璃,有时是铁钉,偶尔也会叼来一些他们认不出材质的亮晶晶的石头,又或者一些细碎的黄金。

九十四在书上学过,乌鸦喜欢亮亮的东西,这些东西它叼给百十八,是它喜欢百十八。

后来有一次小乌鸦终于不再叼些破铜烂铁,叼来了一朵路边的野花。

野花长得标致,和九十四在那些不入流的书卷残页看到的简绘几乎一样:五片花瓣,嫩绿的根茎,一点黄色的花芯,花芯上有几株细细的花蕊。

这便是他迄今为止一生中唯一一次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