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公公“嗯”了一声,就算收下他了。
时光倏忽而过。
在习武兼读书的生活中,昔日的谭小五,现在的谭玄,一天天地长大了,从一个瘦小懵懂的孩童,长成了英挺出众的少年。
齐王殿下一直很喜欢他,赐给他一柄名匠打制的长刀,名曰朔夜。在他十五岁加入天狼卫的时候,又赠给他一块墨玉雕琢的狼头玉佩,是西域部族呈来的贡品,齐王殿下在圣上那里瞧见,特意替他讨来的。玉佩风格粗犷,只有看似粗拙的几道线条,却非常传神,尽显狼的精悍凶猛。
这两样东西,谭玄都十分珍爱,向来随身带着,不敢稍有闪失。于是这柄通身漆黑的长刀和这块如墨凝成的玉佩也就成了他很有代表性的标志。
到十六岁时,他跟着师父已经查了几桩京城里的案子,声名鹊起。只要他纵马出现在街头,那些三教九流的街头霸王、地痞混混,都立刻闻风而逃、屁滚尿流,毕竟谭小爷的左手刀诡谲莫测,谁也不想拿自己的胳膊腿去试试。
谭玄开始觉得,他现在应该算是有了点可以为齐王殿下做事的能力了。
于是,还真的有事情,交到他手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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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隆盛六年,三月十五,越州府。
日煦风暖,春光正好。越州城郊的灿锦园里的千百株海棠竞相盛放,浅粉轻白,如云霞浮动。
越州向来是东南富庶之地,城中百姓,无论贵贱,都要抽出空来踏青赏景,不负这大好春光。所以这灿锦园中往来游客实是不少,趁此机会来做买卖的商贩也比比皆是,摊点挑子上摆着各色吃食玩意儿,引来人们不时的围观和购买。让这人间也应和着春景,显得生机勃勃,喜气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