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重复一年又一年。
应星没有钱,沿途镇子上的屋子他都住不起,就和镇子上的乞丐一起住在破烂的荒庙里。
乞丐们看不惯他占了自己的地盘。
伙同一起趁他睡着的时候,抓起棍子朝他打下。
应星被打醒,竟也不反抗,护着自己的脑袋团起来,尽可能保护自己。
“小傻子,你傻不傻啊!”
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应星眼里迸出惊喜。
怀里的玉坠射出熟悉的金光。
耀眼的金光照亮了荒庙,破败的佛像仿若镀上了一层金光,神圣悲悯,低眸俯视身下的众生。
乞丐们吓得屁滚尿流,尖叫着跑开了。
“小傻子,怎么不知道反击呢?”
应星擦着脸,摇头:“阿娘说要以和为贵,动手打人是野兽的行为。”
野兽没有思想,把人比作一只畜生。
有意思。
宸胥难得发现这么有趣的人。
“你是恢复好了吗?”
“差不多吧。”宸胥看了眼周围,“我们现在是在哪儿?”
应星实诚地摇头:“我也不知道。”
“……”
果然是小傻子啊。
宸胥粗略查看了下荒庙所处的位置。
小傻子还不算太傻,走的路都是对的,她沉睡前指引的方向确实要经过这条路。
“小傻子,你知道我要你去的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应星的视线穿过黑黝黝的树林,“奉安城,跨入仙门的地方。”
六千年前,凡人想要修仙,需前往奉安城测根骨,根骨上乘适合修仙的人,会被留在奉安城,等待仙门收徒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