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吉日 (11)

祸国 十四阙 13540 字 2024-10-10

忘记……这一切。

从今之后,你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可以尽情的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再受到任何束缚。等你年纪再大些,娶一个喜欢的姑娘,生儿育女,再慢慢的老去。

我要你的神话在此中止,我要你像普通人一样幸福。

因为,你已经没有了童年,所以,我要还你一个自由的将来。

薛采,我的侄儿,你可明白姑姑的一番苦心?

你必然是明白的,你那么聪明,又怎会不明白……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你的反应却是那么奇怪,看着我,看定我,唇角上扬,分明是笑,却又比哭泣更让人辛酸。

“来不及了。”薛采的声音很轻很轻,眼瞳很深很深,笑意很浅很浅,悲伤很浓很浓。

我的心一下子就绷紧了,忙握紧了他的手:“小采,怎么了?为什么说来不及了?你现在抽身正是最好的时机,从此山高水远……”

“姑姑!”他喊了一声,停住,半响后很郑重地摇了摇头,一字一字道,“来不及了。”

我一下子软倒在了地上。全身的力气仿佛都因这句话而抽离,手脚再也无法动弹。

他……他、他他他这是什么意思?

薛采开口,声音依旧很平静,却平静的让我心痛:“世界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啊,姑姑。想投入就投入,想抽身就抽身,我本凡人,姑姑真以为我能太上忘情?”

我张了张嘴巴,却说不出半个字来。

“我已经深陷泥潭,走不出去了。所以,算了……”薛采起身,负手走到窗边,仰头看着窗外的月色,“我已经习惯了万人之上,归于平凡是绝不可能了。就像现在,我说,姑姑,我接你出冷宫,你重新做个名门贵妇吧,你……可以么?回不去了……姑姑,我们根本就回不去,也走不出,所以,还是死心吧。”

我想起一年前的那个雨夜,薛采来找我,求我收留他一晚上,我没有答应的后果,就是一年后,再出现在我面前的薛采,已经变得连我都不怎么认识了。

他对世事看的比我还透,对人生悟比我还深……我所一腔柔情的美好期翼,于他而言,反成幼稚。

确实,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想复仇就复仇,想自由就自由?想做官就做官,想平凡就平凡?

……我太贪婪。

我深吸口气,抹干眼泪,准备起身,薛采闻声连忙回头搀扶,我心中一暖,强颜笑道:“对不起,姑姑,又给你添麻烦了……”

薛采摇了摇头。

我还待说话,但喉中一甜,连忙捂住嘴巴的后果,就是让猩红的淤血从指缝间渗了出来。

薛采有点变了脸色,但并不太惊慌,只是扶的更紧了些:“姑姑,你的身子?”

我凄然一笑:“不妨事的。”

“我传太医来给你看看……”他说着就要转身,我连忙将他拉住,“不用了,真的,我自己的身体,我心里清楚的。”

薛采定定地看着我,久久后,松开了手。

“放心吧。现在的我,真的比什么时候还要平静,我非常清楚自己还要做什么,又能够做什么。我要把这些经书全部绣完,然后,要等你成年,看着你娶妻生子,看你这一生,辉煌无人能及。相信我,姑姑,一定会看着的。”我信誓旦旦。也许是我的表情真的很诚恳,薛采脸上的担忧之色褪去,最终点了点头。

他坐了片刻后就走了。

走的很放心。

我目送着他的背景消失在院外,心中清楚,他这一走,估计,是再也回不来了。

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的性格已经改变,尽管骨子里还是那个细心温柔重情的孩子,但太多的世事将他重重包裹,身为璧国丞相的他,是不会有闲暇的时间有事没事就来看望我的

另一方面……

我再次捂住自己的胸口,看着淤血再次从喉咙里涌出来。

我……快不行了。

我不知道是怎样的病痛在侵蚀和折磨我的身体,我所知道的是,这病从两年前就开始了,全凭借一股子气在维持着,而今,昭尹已死,我心中的那股气就散了,我……撑不下去了。

小采,对不起。

姑姑再次……骗了你。

我上次,明明很想你留下来的,但是我怕,我怕我一心软,就会连累你,让你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坚强留下缺口,让你变得软弱,所以,我狠心拒绝你。

而这一次,我明明已经没有多久可以活了,却还骗你,说要看你生儿育女,我……

我的一生,从不说谎,但最终,却因为你,而说了两次。我……对不起……你。

不过,因为我没有第二个可以托付的对象,所以,虽然很对不起,但,也只能请你承受。

你……受苦了。

我继续在冷宫里,专心绣着经文。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天气一天天的变冷,这里很安静,除了一日三顿送饭的人,就再没有别人来。

有一天晚上,我睡着时觉得很冷,冷的像是要把全身的血液都吸走一样。我在被子里瑟缩了整整一夜,第二天,疼痛的感觉终于过去了,于是我起床,推开窗子一看,外面——

白雪皑皑。

冬雪,降临了啊。

我看着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雪,忽然发现自己不冷了,不但不冷,而且那种纠缠于身的绞痛感和沉郁感通通没有了,身子轻盈的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于是我忍不住试着跳了一下,结果竟真的从窗户里飞了出去,落到了雪地里。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让我兴奋难言,我不停的跳啊跳,跳过院子的围墙,跳过皇宫的城墙,越来越高,越来越快,谁都拦我不住……

然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叫我——“茗茗。”

我扭头,竟然看见了父亲。

是父亲!

父亲他骑在一匹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上,身穿闪闪发亮的白银铠甲,手提长枪,威猛宛如天神。

“爹爹!”我连忙朝他冲过去,高兴极了,“爹爹!你回来了!你回来了回来了回来了!”

他顺势将我一把抄起,放于马上,“走。”

“爹爹,我们去哪?”

“去找你母亲和哥哥他们!”

“你们大家都在一起吗?”

“嗯,大家都在一起,就等你了。”

“太好了,我……我……”我一下子幸福的哽咽了,“我终于又能见到你们了,又能在一起了……”忽然想起一事,我在父亲怀中急虑的抬头,“等等爹爹,那么小采呢?不带他一起走吗?”

父亲道:“再晚些时候,他还有些事情要处理,等我下次再来接他,先带你走。”

“好棒!”我高兴的搂住父亲的脖子,一如小时候那样,“爹爹,这马好快!”

“哈哈哈哈,这可是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哦。”

“爹爹带我骑马,也带我去打仗好吗?”

“哈哈哈哈,你一个女孩子的打什么仗。”

“那下辈子我投胎当个男孩,追随爹爹,保护爹爹!”

“哈哈哈哈,好啊……”

我想我大概是在做梦,否则我怎么会看见父亲呢?他明明已经死了的啊……不过,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幸福了,所以,就算是做梦吧,那就让这个梦一直一直做下去吧,我再也再也不想醒了……

朦胧间,仿佛又有人唤我:“姑姑……姑姑……”

听声音好像是薛采。

不过,我不肯回头。

“小采,我和爹爹先走,下次再来带你。”

“姑姑!姑姑!”

“小采,我就要跟爹爹、娘和哥哥他们团聚了,我好幸福,真的真的好幸福……”那是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后,爹爹的马就冲进了一层白雾,等雾色散后,我看见前方有片一望无际的草地,开满不知名的野花。花丛中,我所有的亲人们都在哪里,或站或坐,或谈天或嬉闹,然后,他们全都捧着鲜花超我跑过来,一声声,唤的都是——

茗茗。

不是娘娘。

不是皇后。

不是帝妻。

我是薛茗。

薛家的女儿茗茗。

图璧六年冬,废后薛茗于冷宫中阖然病逝。姜后大开恩典,赐伊与先帝合葬。新平三年,有史官重书璧史,为伊正名,赞其敏质柔闲芳衿内穆,无奈为家门所累,不得善终。

故,后人又敬称伊“贤后。”

——图璧《皇后传》

【完】

《祸国》番外之——【杏花雨】

祸国番外之——

《杏花雨》

朝夕巷的阳光总是来的很早。

但相应的,落的也最早。

窗户没支好,被风吹得开开合合,我被这种声音惊醒,这才发现,不过一打盹的功夫,夜就黑了。

我打了个哈欠,走过去正准备把窗户扣上,就看见一道人影匆匆从外走过,身形高挑,穿着一袭黑色斗篷,从头到脚没有露出半点肌肤。

“谁?”我出声追问,那人没有理我,脚步很快、很轻,在朦胧的月色下,像个玉雕的幽灵。

“是谁?”我连忙打开门冲了出去。

淇奥侯府从来不容外人随意进入,此人是谁?为何门卫没有拦他?

我追上这人的脚步,刚要叱喝,却在看见她的侧脸时,大吃一惊:“小姐!”双腿顿时有自我意识般的软了,忙不迭地俯身叩拜。

那人伸手将帽子往后一翻,月色映上她的脸,右眼下方三分处,有颗泪痕般的青痣——真真正正,就是姬家的大小姐,前璧朝的贵嫔,新璧朝的左相——姬忽。

“小、小姐,你……回来了……”我吃惊的颤不成声。

她却对我的话仿若未闻,径自朝书房走了过去。我连忙紧随其后,快步跟上:“太好了,大小姐,你可算回来了!你不知道自从薛公子去世后,这个宅子没了主人,下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支撑的非常艰难呢……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此刻的激动与欢喜:我们的小姐,姬忽她,回来了……

外子在世时,是姬府的专用夫子,负责给两位小主子授课。

外子曾如此评价过这对姐弟:“公子有经世之器,长大后必是王佐之才。而小姐却更高才绝学,只可惜……”

“可惜什么?”我问。

“可惜心无点尘,游戏人间,视万物为无物,如一稻草人,就算外面鸟雀都将米谷啄尽了,只要无风,仍是动也不肯动一下的。”

因着这一句话,从此小姐有了稻草人的绰号,而她知道后也只是嘻嘻一笑:“稻草人好呀,不用喝水不用吃饭没有忧愁没有痛苦,众人皆醒我独醉,这样也不错呢。”

外子是嘉平廿二年病逝的,那年小姐十三岁,公子十二岁,都是学业未成的年纪,老侯爷本要再聘一位夫子,但小姐却懒洋洋的说:“不学啦不学啦,我长了十三年,便将这十三年都搭在了书卷屋舍之内,而再过几年,我便要出嫁,更是不得自由。就且让我逍遥这两年吧。”

小姐向来性子倔强,老侯爷和夫人都拿她半点法子都没有,于是便不再勉强,只有公子,仍是乖乖上课,用功读书。小姐曾捏了公子的鼻子笑言:“如果说我是稻草人,那你就是个木偶人,人家怎么牵你就怎么动,半点出息也没有。”

公子从小脾气就非常好,被小姐欺负,也只是淡淡一笑,从不回嘴。闹到最后,小姐自觉没趣,便放弃了。面对她的刁蛮,夫人很是无奈,直摇头道:“不知道将来是怎样的人家,才肯收了你这个疯丫头。”

小姐眼珠一转,昂首道:“我的夫婿?要想做我的夫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绝不能像爹爹一样惧内如虎,言听计从;第二,绝不能像娘亲一样挟势弄权,看重名利;第三,绝不能像阿婴一样温吞绵软,毫无性格。”

三句话,把三个人都给得罪了。

这得罪人的本事,小姐若自称第二,绝无人敢称第一。

夫人最后只得啐了她一口,道:“好,我倒要看看你会遇到怎样的劫数!”

一语成谶。

小姐说完那句话的第二天,就遇到了她的劫数。

那是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四月,小姐外出踏青,到亥时还没有回来,侯爷和夫人都很着急,派了很多人出去找,但都没有找到。正着急时,有一男子,抱着昏迷的小姐回来了。

我到现在都很清楚的记得那夜的情形:月色将侯府门前的大道照的一片雪白,那男子踏月而来,宽大的袖子被风吹的鼓起,一身黑衣,宛若谪仙。

待得近了,越发见他容貌出众,气度不凡,虽然看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但鬓旁的几缕银丝不但不显苍老,反而更添雅致。

再看他怀中,双目紧闭,脸色苍白的,可不正是小姐?

我一边吩咐下人赶紧将小姐接过来,一边迎上去行礼道:“多谢先生,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他淡淡道:“路人而已,不必介怀。人已送到,恕在下告辞……”话还没说完,原本明明昏迷不醒的小姐却突然睁开眼睛,瞪着他尖叫起来:“不许放他走!给我将他拦下……啊咳,咳咳咳……”

一旁的侍卫们立刻上前,将这黑衣男子团团围住。

黑衣男子摸了摸鼻子,笑了:“喂喂喂,如果我没记错,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吧?”

“呸!”小姐眼睛都红了,“若不是你,我的马怎么会受惊掉下山?”

我们一听,顿时急了——小姐从山上掉下来了?这可绝对不能放

他走了!于是连忙上前把他绑了起来。

他似乎不会武功,也没怎么反抗,按门卫的说法就是:“别看是我们押着他走,但那气派,却像是我们做奴才的拥着他走向柴房一样。”

黑衣人就那样被我们关进了柴房。

我们将此事回禀给夫人,夫人一边安排给小姐请大夫,一边关切的坐到床边问道:“忽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小姐咬着嘴唇,却不肯回答,双目微红,像是受了什么委屈——在我们的记忆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姐几曾有过这种表情?从来都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这次,可是受了别人的欺负?

夫人略作沉吟,便起身道:“你不愿说就罢了,我去看看那人。”

小姐恨声道:“娘你可不许放了他,等我好些了,我自己去收拾他!”

夫人眸光微转,表情若有所思,什么话也没再说,便走了出去。我作为管家,忙跟上前。

夫人问道:“那人有说自己是谁吗?”

“还没来及的说呢。不过,依我看,那人器宇不凡,倒不像是个坏人。”

夫人微妙的笑了笑:“坏人?坏人能送忽儿回来自投罗网么?忽儿小孩子使性子,怎的你们也跟着她乱来?”

我听出一头冷汗,忙道:“是是,是奴才们莽撞了,请夫人责罚。”

夫人却也没怪罪,离柴房还有三丈远时,她轻一抬手,我们连忙停步,一行人,静悄悄的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夫人走到窗前,隔着半开的窗户往里看。浅浅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屋内,只见那个被我们关起来的黑衣男子站在墙边,两只被绑在身后的手不停的变化出各种姿势,被月光一照,投影在墙上,就变成了各种动物,有鸟、鸡、狗、鹰什么的,到得后来,更是复杂,有书生读书、童子撒尿等等。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被关押还如此自得其乐的,心中不知是好笑还是生气。

夫人静静地望了他一会儿,突然伸出手,于是她的手的影子也出现在了墙上,正好变成一朵花的样子,在黑衣人做出的“小舟摆渡”前摇了摇。

黑衣人明显一怔,继而,回过头来。

两人的目光交错,彼此都笑了一笑。

“多年未见,君驾可好?”

“现世安稳,岁月长宁,怎会不好?”黑衣人的目光在闪动,“倒是夫人……憔悴了很多啊……”

我心头一惊,听他口吻竟与夫人是旧识?不但如此,一开口就说夫人老了,分明是关系到一定地步的好友,他……是谁?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了他的身份,也知道了他和姬家的关系,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黑衣人在府中住了整整半年,常与公子一起读书。

夫人也不说他是谁,只让我们以贵客之礼相待,不得怠慢。

他跟公子一起的时候,小姐也总去凑热闹,不是嗤笑就是挖苦,做尽了一切捣乱之事,但他都只是好脾气的笑笑,任凭小姐如何讽刺,都不动如山。

到得最后,便是我这样的下人都看出来了——小姐拿这个人是半点办法都没有,每次都想惹他生气,但最后,气到的总是自己。

这么多年,我们第一次见到一个让小姐这么束手无策的人,按夫人的话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但我觉得夫人说的不对,看那男子平日里的形式作风,分明是谦谦君子,这么会是恶人呢。

公子本欲拜他为师,他却不允,理由是:“十年之后,天下人便会只知道你而不记得我,我若是你的老师,自尊心可受不了,所以,还是算了罢。”

而到了小姐那,更连理由都没了,只是笑笑道:“我不收女徒弟。”

小姐对此的回应是一声嗤笑:“你也没那个资格做我的老师吧?”

但我知道小姐只是嘴硬心软,那人的才华,连我们都看得出来,冰雪聪明如小姐者,又怎会不知道?

小姐嘴上虽说那样,心里却发了狠,将荒废了一年的书全部重新捡起来,日日看、夜夜读,孜孜不倦,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小姐的文稿流传出去,开始有了名气。

小姐很得意,每每写好一篇新稿,就佯装是公子的习作放到黑衣人的书案上,等黑衣人点评完了,再从公子那抽回来。她的这番小动作,我想黑衣人其实是知道的,但他始终没有揭穿,每次都点评的很仔细。

小姐一开始看到那些评语很生气,后来慢慢的,变成了凝重,再慢慢的,变成了震撼。

有一天午后,我看见小姐站在书房的窗边,双手平摊,捧着自己的诗稿,她的手指一直一直在轻微的颤抖,而她低着头,久久不语。

我觉得小姐是在那一天彻底醒悟到了某个事实,并且,那个事实令她十四岁的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从那一天之后,她就变了。

之前的小姐聪明、淘气,有着所有贵族千金都有的刁蛮任性;之后的小姐逐渐变得沉稳、内敛。宛如一盆吊兰,在枝叶蔓长到最繁茂

后,就垂静了下来,然后,开出芬芳的白花。

然而,就在她改变后的第二天,黑衣人不见了。

就像他来的毫无前兆一样,走的也悄无声息。

谁也不知道他去哪了。小姐去问公子,公子也一脸错愕,于是两人一同去问夫人,夫人脸上有着高深莫测的表情:“平常人能得他一日,便已是造化,而我已留了他半年,你们还想怎么样?”

“他去哪了?”明明对黑衣人最不屑的小姐,这个时候却比公子着急。

“爱去哪去哪。”

小姐跺脚:“娘!”

夫人轻叹一声,竟也露出某种寂寞的神色,悠悠道:“他那样的人物,又怎是你我凡人,能牵绊的住的呢?”

小姐咬着嘴唇,一扭头,转身走了。

当天晚上,她就失踪了。

我们正要去找,夫人道:“不用了。该回来时,她自己就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