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方总财大气粗,苏秘说,丢吧。然后本着秘书的职责,重新给方知乐订购了一批质量上乘的钢笔。

大概够她丢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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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方知乐穿着拖鞋从公寓里出来,去路边摊吃一碗馄饨。

叶瑜看她看得紧,很少让她吃外面的饭。

但人的味觉在进化的过程中,已经拥有了本能的倾向。

比如,长时间清淡饮食,人就会无比怀念味精和碳水和脂肪完美结合的味道。

方知乐戴着帽子,吃完一碗,正要吃第二碗,旁边马路上忽然出现一人。

那人穿着凌乱,搭配一言难尽,扑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泪痕。

“你就是方知乐方总吧,求你救救我,我实在是无路可走了。”

方知乐咽下一口小馄饨,扭头嘱咐店家等会儿再下她的馄饨。

方知乐转头看向面前的人,皱眉。

这人怎么看着有点熟悉。

“你是谁?”方知乐问。

难尽人说:“我是周大美。”

周大美?好傻的名字。

没听过,不知道,但莫名讨厌。

方知乐说:“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

周大美哭了:“呜呜呜你怎么可能不认识我,你们妇妇俩就是一伙儿的要欺负我要害我!”

看她言语间牵扯到了叶瑜,方知乐面色谨慎起来。

方知乐沉声道:“说话要讲证据,你到底有什么事。”

周大美当即把事情给秃噜出来。

“我是《爱你我死都不怕》的作者,哦我的笔名叫‘狗血十一年’,你们公司买了我小说的版权,还请我当编剧改编,骗我签下什么合同,我早就见过叶总,我看叶总人美心善长得完全在我审美点上就答应了,谁知道她骗了我,我还要支付好多违约金啊啊我不活了。”

听懂她在说什么之后,方知乐脑子里当即浮现两个想法。

一,很愤怒,此人的审美点竟然是叶瑜。替叶瑜恶寒。同时,对于叶瑜穿书这件事,保留追溯“与周大美审美倾向是叶瑜”之间的关系。

二,怪不得看她眼熟,此人和周美泽长得很像。但周美泽各方面都比她好看好几度。

方知乐点点头:“那你就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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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知乐提着小馄饨回家,周大美的视线无比哀怨,她实在吃不下去,只能打包带回来。

回家后,叶瑜还没醒。

方知乐悄咪咪地把馄饨吃完,打扫战场,等了一个多小时,叶瑜下楼。

“我遇见周大美了。”方知乐开门见山,“你把她怎么了?”

叶瑜愣了一下,嘴角挂上一点冷笑:“她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