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也觉得龙兴帮没什么前途,正打算加入凤笛公司。”
麻雀乐了:“哟,你想加入凤笛公司?都有什么本事呢?我告诉你,凤笛公司需要的是人才!”
“呵呵,呵呵!”朱芒只能挠着后脑勺苦笑不已。
麻雀双手抱臂胸前,上上下下打量着他,道:“嗯,外形条件还不错,这样吧,既然你想加入凤笛公司,就先给我当小弟,我罩着你!”
朱家基因优秀,像朱芒这样的,委实算得上玉树临风了,外形那是一等一的明星级别。
除了性子轻浮些,态度懒散些,他身材比苏成涯高大,面容比魏沉思英俊,风度比叶里京翩翩,仪表比苏成涣堂堂,放哪里都是让人喜欢的美男子。
能让这么一个美男子当做小弟似的供自己使唤,在面目猥琐的麻雀想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
但朱芒纯正贵族血统,想加入凤笛公司只是要证明自己,找回尊严,并不是去给人当小弟喝来吆去的。
“好好想想,给我当小弟,很多人求都求不来。你能被我看中,也算是你的福气了,还不叫大哥?”
朱芒闻言便抬起头,审视着麻雀,认真地说:“抱歉,麻雀哥,我没兴趣。”
麻雀大为错愕,紧接着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冷笑道:“你确定?”
“好意心领,我朱芒还没给人做马仔的习惯。”朱芒硬邦邦地回答。
麻雀一时气急败坏,指着他鼻子道:“你,你他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知道我是谁么?老子是杜隐桥的结拜兄弟!在这块地面上,还没人拒绝过我的邀请,你仔细想好了,别给错过机会。”
朱芒心中颇为忐忑不安,硬着头皮道:“大不了我不加入凤笛公司,你能把我怎么样?”
“怎么样?”麻雀气得面皮发黑,沉声道:“还没有人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你不想活了?”若不是左肩缠着绷带,只怕要当场动手打人。
朱芒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赔笑道:“哈哈,我开玩笑的,麻雀哥不要生气。改天我们再聊。”
转身欲走,麻雀叫住他:“等等!”
取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向朱芒晃晃:“小子想一走了之?过来!给爷点烟!不然老子叫你走不出魏公子住宅的三米之外!”
“恕不奉陪!”朱芒冷冷地说。他再废柴也不代表没有血性。
“哟呵!你小子反了不成!”麻雀一伸手揪住朱芒的衣领。
“放开!”朱芒沉着脸怒喝道,到底是朱家的子孙,竟有一股凌然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