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托马斯旁边的那个人说,“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布兰达端着发射器走近了。“那我们怎么找到你们老板啊?”
那个人耸耸肩说:“我不知道。”
民浩抱怨起来,拿起托马斯手里的枪。“我受够这个闷蛋了。”他拿着枪对着那个人的脚说,“好吧,我们不杀你,但是,我数到三,你如果还是不说,就让你的脚指头痛个够吧。”
“我说了,我们什么也不知道。”那家伙气得脸都歪了。
“好吧。”民浩回答他,他开枪了。
托马斯吃了一惊,看着那个人抓着他的脚,痛得哇哇叫。民浩刚好射中了他的小脚趾。脚趾和鞋的那部分全没了,只剩下伤口,流着血。
“你怎么能这样?”他身旁的警卫躺在地上,一边嚷着,一边过来帮她的朋友。她从裤兜里拿出一团纸巾,摁着放在他的脚上。
民浩真的这样做了,托马斯很震惊,但他得尊重那个家伙。托马斯是不会扣动扳机的,而且,如果他们现在得不到答案,他们永远都得不到了。他朝布兰达看过去,她耸耸肩,说明她也同意了。特蕾莎远远地看着,露出一副让人读不懂的表情。
民浩继续逼问他们:“好了,她在帮他弄那可怜的脚指头了,你们谁最好开始说话。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我们要弄掉另一个脚指头。”他挥着手枪,对着那个女士,然后又对着其他两个家伙说,“你们为什么给正义军绑架人质?”
“我们已经告诉你了,我们什么也不知道,”那女人回答,“他们给我们钱,我们就照着他们说的去做。”
“那你呢?”民浩拿枪对着另一个男的,问他,“你想说点什么吗?想留着一个脚趾还是两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