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个小小人而言,双子星大楼倒塌大抵如此。
离灾难现场最近的某位大哥哥猛地回神,急急奔到我们面前,寻找罪魁祸首:「你们两个?是谁丢的鞋子?」恶人没胆的我颤抖着身子,怯怯抬眼,看到被泼了一身湿的男人,琥珀色的酒水沿着他俊美如神只般的五官流下… …。
可惜,当年我年纪尚小,过於天真纯洁,不懂得欣赏男人湿透白衬衫底下更旖旎的风光… …。
「嗯?到底是谁?」
大哥哥声音严厉了一些,长年看大妈脸色过活,不过
是个寄人篱下私生女的我小腿儿一软倒地,劈手直指小王子,抽抽噎噎说:「他… …他抢走我的鞋鞋… …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我顿了顿,觉得自己好像哪里说得不对,却又不知道该怎麽解释,只好开始干每个幼儿犯错後都会干的事—大哭。
「我没有抢她鞋!」小王子黑下脸,猛地朝旁边花架用力一踢,「砰!」重重一声,吓了围观众人一跳。
真是脾气暴躁的小鬼!这下可好,连花架都倒了,花束散得七零八落,满地狼藉。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事後回想起来,我当时并没有想嫁祸给小王子的意思,我只是想好好解释事发经过:小王子拿走我的鞋,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
然而,小王子显然搞错重点,以致於他恼羞成怒的行径看起来更像欲盖弥彰的耍赖。
再加上大哥哥没听清楚我话中的停顿,变成—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一字标点之差,让暴躁小鬼成了我的替死鬼。
大哥哥温柔安慰我一阵子,半跪在我面前,抬起我的小脚丫放进粉色小皮鞋里,还细心地扣上鞋带。
小小的我想着这个王子虽然高大的像个巨人,但总算像童话中说的帮灰姑娘穿上鞋,破涕为笑道了谢,「谢谢大哥哥。」「好漂亮的孩子。」大哥哥抹去我脸上的泪,「你叫什麽名字?」「林星辰。」被大哥哥称赞漂亮,我屁颠颠补充:「妈咪叫我小星儿,大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星儿… …」暴躁小鬼挑挑眉,表情很不屑,低嗤一声,「小星儿?」我又要暴起,大哥哥大手一捞,拦腰抱起我,一手牵着那暴躁小鬼,「原来是『dolly集团』的小千金,我带你去找妈咪,好不好?」攀住大哥哥结实的肩头,我把头埋在他肩窝,乖巧地答了一声好。
「我叫郑孟熙。」大哥哥嘴角扬起明媚的弧度,「是那小子的叔叔,你也别叫我大哥哥,跟着叫叔叔好了。」我往男人怀里蹭了蹭,吃够豆腐後,才软软甜甜唤了声:「孟熙叔叔。」「嗯,好乖。」
「他都欺负我。」我嘟起嘴。
「叔叔帮你欺负回来。」
男人脸上笑的那风光明媚,我都替那小子掬把同情泪。
被大妈拽着离开之前,我回头望了他们两人一眼,只见孟熙叔叔拎着暴躁小鬼的衣领,用力拍了拍他屁股,边教训:「郑楚曜你这个捣蛋鬼,看你闯的祸,我让你爸罚你一个月不准玩电动… …」那个叫郑楚曜的暴躁小鬼咬着粉粉小唇,恨恨瞪着我,怨毒的眼刀彷佛要将我千刀万剐。
我惭愧几秒,转念想又觉得所有事情都是那暴躁小鬼惹出来的,乖乖帮我穿鞋就好了嘛,於是吐了吐舌头,送他一张鬼脸。
小萝莉心机起来也是会变成小恶魔的,怎样?不然你咬我啊!
这就是我郑楚曜第一次见面的经过。
後来我被大妈强送出国『深造』,整天周旋在各色美男、型男之间,早就把这凶神恶煞的暴躁小鬼远远抛到脑後… …。
如今这样毫无感情基础的两人,居然要被家族利益栓在一起,想想觉得有点可悲—我就像个古代小闺女,凭着媒妁之言就要把自己嫁给郑楚曜。
几年没见,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一听到你从日本回来,郑家老爷就迫不及待要让你跟楚曜见见面,培养一下感情,顺利的话,年底就让你们先订婚… …。」大妈的声音透过穿衣间薄薄的门板飘进来,有些尖利。
我猛地开门,怒道:「培养感情?跟你说了,我对他只有一种感情—」大妈眼神疑惑:「什麽感情?」
「哀悼之情—他死的那天,我去祭他!」
「他如果死了,就算是冥婚,这个门你还是得过!」「你… …。」我恨恨瞪着眼前的女人。
草泥马… …
草泥马… …
被我千刀万剐地瞪着,大妈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想做名门千金,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不然,你跟你妈还想看我的脸色活多久?」这女人越笑越温婉,内心却不知养了多少毒蛇,「看在你是『我死去老公的女儿』的份上,我好心劝你,郑家小少爷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你知道我没什麽耐心,新品牌上市在即,我们需要大笔资金跟通路,而你也知道『dolly集团』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代工的单被抽去不少… …」「不就缺钱嘛?」我冷哼:「倒不如把我卖了。」「卖你也没那个价。」大妈抚着我的发,淡淡地说:「错过这个,我可不敢保证下一个甚至下下一个还是这般人模人样… …星辰,你是聪明的女孩,说的这麽白,我相信你懂。」哦,我懂,我当然懂。
大妈在威胁我,这次缔婚物件还维持在品质保证的标准,若不成,以後筛选范围大概就只剩『富』这个条件了。
换句话说,基於商业利益,基於自身幸福跟性福
,老娘非得要拿下这个叫郑楚曜的小子不可!
否则 我想像往後日子里,我的青春年华流逝在跟一个又一个『又富又胖』、『又富又秃』、『又富又矮』、『又富又老』… …的男人相亲中,内心万马奔腾… …。
「草泥马… …。」我幽幽地开口。
「你说什麽?」大妈没听清楚。
「草泥马,」我又重复了一遍,在她脸色大变下慢慢解释:「其实是一种动物。」比起口无遮拦的老妈,大妈是个谈吐优雅的女人,这种骂人不带脏字的嘴上便宜只能轻易被我讨了去。
「哼,穷酸妈生的没教养丫头。」听,她的攻击火力也不过如此。
我懒懒打了一个呵欠,扭扭屁股,换了个自以为优雅的姿势摊坐在梳妆台前。
「我找了梳化妆师来帮你打理造型,好好打扮,好几年不见,今晚给人家一个好印象。」大妈看看手中的钻表,意识到没时间对我精神教育,打了一个响亮弹指,几个穿着黑衣的专业人士从门口鱼贯进入。
「把她打扮的端庄大方、高贵优雅,却又不失华丽,重点是看起来要像个公主。」大妈下了命令。
像个公主?
像个酒店公主还差不多。
信义区,位於首都精华区域,拥有闻名遐迩的世界高楼,国际金融与商务活动频繁。
这里百货公司、精品旗舰店、高级酒店、夜店林立,白天是拜金女的购物天堂,每当夜幕低垂,华灯初上,一场又一场顶级宴会渐次拉开序幕,宣告这城市不眠之夜即将开始。
仲夏夜晚,某家五星级饭店顶楼正举办一场低调奢华的池畔派对。
夏夜凉风丝丝袭来,音乐轻轻流泄,池畔随处装饰着从法国空运来台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大马士革玫瑰暗暗飘香,空气中充满纸醉金迷的气氛。
身着黑色燕尾制服的男女侍者穿梭在衣着华丽的宾客之间,送上一杯又一杯昂贵香槟。
号称造价百万的镜面吧台上,摆满米其林星级主厨精心烹调的各式餐点,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满足贵宾挑剔的味蕾。
根据八卦杂志报导,今天是『dolly集团』千金和『日耀集团』小少爷相亲的日子,两大集团谈联姻,多少人计算着背後的利益。
突然,音乐一顿,场上灯光一黯,只余入口处那两盏投射灯,众人屏息以待。
迎着此起彼落的镁光灯,今晚的派对女王款款走出。
身穿dior低胸小礼服,粉裸色半透明薄纱材质增添性感韵味,小巧美丽的脸庞画上精致的妆容,即肩卷发用swarovski(施华洛世奇)定做的发夹挽起,点点钻石镶嵌在皇冠形发夹上,显得高贵而又不失华丽。
我一出现瞬间吸引住全部宾客的视线。
见鬼的天作之合
见鬼的天作之合
这些投注在我身上的目光,有赞叹、有羡慕、有忌妒… …有的上流有的下流,我一律优雅地微笑致意。
一位位身材高佻的侍者托着酒盘从我身旁经过,看来这家五星级饭店的侍者经过精挑细选,个个都是样貌姣好的少男少女,我随意拦下其中一位,从他的酒盘中拿走一杯葡萄酒,侧头朝他魅惑一眨眼,那可怜的男孩彷佛中了蛊一样瞬间石化,呆呆瞅着我。
轻轻抿了一口酒,杯口边缘印上两瓣浅浅口红痕,我把高脚杯还给他,顺带吐出一声带着醉人酒气的气音:「thank you~」说有多销魂就有多销魂。
男孩的脸慢慢熟成紫红色,跟高脚杯里的葡萄酒相互辉映。
喔呵呵,林星辰,要是哪天穿越到了古代也不愁没饭吃,凭这美貌凭这魅惑人心的姿态也能在青楼混个头牌。
半垂着眼眸,透过浓长而卷翘假睫毛,像我这样的头牌,自然不需要主动跟那些普通宾客周旋,就算是姿态慵懒的倚在墙角,也有一堆苍蝇蚂蚁黏在我身边,赶都赶不走。
「这不是krystal吗? 」
是我的英文名字。
「嗨,krystal! 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allen啊… …」又富又矮的猥琐男a说。
谢谢你记得我叫krystal,但我只认得黑轮,不认得你叫allen。
「krystal,你今天真是美艳绝伦,连那个全什麽智贤的韩国女星都给比了下去,走在忠孝东路上回头率一定百分百… …」又富又胖的猥琐男b说。
谢谢,别说台北忠孝东路,就算我走在巴黎香榭丽舍大道回头率也肯定百分百。
「 krystal,认识你之後,哥哥就再也看不见其他女人了。」又富又秃的猥琐男c说。
我抽了抽嘴角,心道:满街都是女人,那是你眼睛有问题。
「星辰。」徐娘半老却风韵犹的老鸨—我大妈,陈明俪女士莲步轻移走到我面前。
不是我批评,大妈在事业上是女强人,但衣着品味有时令我不敢恭维,看看她今天一身
金黄色的高级订制旗袍,配上金色高跟鞋,整个人活脱脱就是一条黄油油的芥末!
我暗暗掩面,极度忍耐才没把这话说出口。
「你迟到了。」她说,故做慈爱抚了抚我鬓边的碎发。
我不着痕迹拨开她的手,浅笑:「我当压轴呀。」大妈挽着我的手肘,外人看是母女情深,实则怕我逃跑,押着我去包厢见郑家老爷。
一扫商场上的严肃,见了我,郑老爷爷眯眼笑了起来,直说:「这浑小子有福气了,未婚妻美的跟模特儿一样。」谢谢,割了双眼皮,垫高了鼻子,挨那几刀果然值。
一票我认得的认不得的众人围着我跟大妈客套,「郎才女貌呀」、「真是天作之合啊。」见鬼的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星辰喜欢吃什麽?尽量吃别客气。」
「我不怎麽挑食的,但是谢谢我现在吃饱了… …」才怪,为了把自己塞进这件dior小礼服,老娘从早上到现在半口食物都没吃上。
「听说krystal一直在东京念书,都去哪里玩呀?有没有推荐的私房景点?」穿着issey iyake(三宅一生)礼服的某大婶热切拉着我的手,「姐姐长年待在欧洲,说真的日本还不熟,以後去日本玩儿就让你带路咯… …」,说话的同时,肥美的三层下巴不停抖动,能把三宅一生经典褶皱礼服穿出浑身喜感,这大婶也当真奇葩。
「我不怎麽爱出门玩,没什麽意思。」我有些为难,「我喜欢在家看书,画画,爬山,偶尔看看秀。」「我们家星辰喜静,从小就特有艺术气质。」大妈皮笑肉不笑打圆场。
我掩嘴低笑,难得娇羞了。
『刁蛮千金』这名号
『刁蛮千金』这名号
天知地知我看得是什麽书?画得是什麽画?爬得是什麽山?看得是什麽秀?
看漫画书,画漫画,爬枕头山,只看服装秀。
若再问我喜欢看哪些漫画?
阿部美幸、新田佑克、冰栗优、山根棱乃、杉浦志保、如月弘鹰、宝井理人、东城麻美 ,还有後来转型的渡濑悠宇,这些漫画家们(注)的作品我如数家珍,一时半刻也说不完,话说东城麻美老师去世时,我还哭的像死了妈 。
表演完一整套口是心非的名门千金答客问,再说下去我怕鼻子会变长,赶紧找了藉口闪人。
「我去找郑楚曜,看能不能多培养点感情。」找暴躁鬼只是藉口,我只想跟食物培养感情。
「去吧,年轻人多聊聊也是好的。」大妈点点头,拍拍我的手背,附在我耳边说:「恭喜你了,星辰,老头子满意你,这桩婚事就成了。」眼里那个深情款款,看得不是我,彷佛看得是一棵金光闪闪的摇钱树。
豪门联姻大抵都是长辈说了算,小辈们的心意都是神马浮云… …,体认到这点,我悲凉起来。
端了一杯葡萄酒,往白色瓷盘夹了几块水果,我找了一处池畔边的帷帐下坐着,准备好好享用今天的第一餐。
八卦速度传播的比我想像中还快,我这日曜集团认准的孙媳妇身分一下就吓跑了先前来跟我搭讪的男人,女人们大多又羡又妒,宁愿在远处窃窃私语,也不愿来分享我的『喜悦』,一时之间倒也图个清净。
慢慢把水果吃完,还是有点饿,但为了身材我不能再吃了,名门千金的身材跟家世一样惹人注目,谁知道前一刻还对你友善的镁光灯,下一刻就变成网路上恶毒的批评。
我悄悄戴上无线耳机,用头发掩埋好,一小口一小口啜着葡萄酒,边看着从网路下载来的搞笑影片。
其实,耳机里面搞笑艺人在说什麽我听得不是很专心,只是这种感觉很好,没人打扰,听着罐头笑声和刻意设计过的对白,觉得自己的人生或许不再那麽可笑。
「要不要再多吃点?」
一道阴影落在我面前,遮蔽住我视线所及的光,我隐隐约约听见对方说了什麽,但是影片声音太大我没听清楚,只能抬起头傻傻望着对方。
「我问你要不要再多吃点?」他倾身向前,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听不大清楚,所以咧嘴笑了一下,唤:「孟熙叔叔。」墨黑色头发软软的覆在他前额,就算带着无框眼镜也隐藏不了双眸的深邃幽深,脸上温柔又带着些许冷漠的微笑,是我所熟悉的。
几年不见,孟熙叔叔越发… …妖孽了。
感觉左耳边的头发被撩了起来,我彻头看,孟熙叔叔掠起我颊边的头发,看见耳机,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被他一撩拨,左脸颊霎时发热,我赶紧拔下耳机,说了一声:「抱歉。」或许看到这里,你已经隐隐约约嗅出两个男主角的气息了。
喔,不,你又弄错了,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两个男主角,在我长成翩翩美少女的过程中,我眼中从来就只有孟熙叔叔一位男主角。
我永远忘不了,当我鼓足勇气,颤颤惊惊跟他告白时,那男人听完,是这样说的—「星辰啊,」他深情款款
地唤,「叔叔要结婚了,你当我的小花童,好不好?」说完还摸摸我的头,笑咪咪的。
小、花、童?
听,听听,小花童啊!连个伴娘都不是。
无数电影告诉我们,新郎跟伴娘之间总会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但是,他把我当小花童啊!
无视我的告白就算了,居然还把我当成发育未完成的儿童!也太伤人。
小花童眼巴巴望着心爱男人挽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向红毯那一头,那心痛的感觉,就像你看中一个名牌包,心心念念着已经到食不知味的地步,看见这名牌包便觉得它已经幻化成人形,巴不得搂着他睡觉的地步,但那名牌包却说:不好意思,我已经给人订走了。
而那捷足先登的女人还在趾高气扬挽着炫耀:这是我的,有种你来抢啊!
我当然有种。
於是,我非常有种的,歇斯底里的,朝新娘喊道:「你凭甚麽抢走我的孟熙叔叔!我比你有钱比你年轻比你貌美,比你好上一千倍,一万倍!你凭甚麽!凭甚麽!」外加惊声尖叫、就地打滚、搥胸跺脚… …等等,来表达我对这桩婚姻的强烈不满。
作为补充,那年我才十岁。
想来我『刁蛮千金』的名号,大概也是那时打响的吧。
阿部美幸、新田佑克、冰栗优、山根棱乃、杉浦志保、如月弘鹰、宝井理人、东城麻美 ,都是朵朵最喜欢的(bl)漫画家。
朵朵是肤浅的女人,只要画风够美形就爱看。
还有渡濑悠宇,《梦幻游戏》根本是朵朵小时的精神食粮啊,虽然这部不是bl,但鬼宿跟星宿,别管女猪了,拜托你们在一起好不好qq。
总而言之,渡濑老师後来真的跑去画bl了 。
你真犯贱
你真犯贱
我在孟熙叔叔婚礼耍泼胡闹的下场,就是被大人抓起来狠狠揍了几下屁股,鼻涕眼泪齐飞下,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的初恋跟单恋。
现在,我曾心心念念的那男人这样说:「多吃点,你又瘦了。」他凝视着我,慢慢倾身过来,说得真亲昵,听得我真心酸。
我嗯了一声,不着痕迹拉开点距离,说:「没什麽胃口。」他微微一笑,没有说什麽,迳自拉了椅子在我身边坐下,放了一块水果在我盘子里,我不知道该怎麽拒绝,只好用叉子叉了慢慢吃,他见我吃完水果,又往我盘子上放一块蛋糕… …。
就这样,你来我吃,他每往盘子放一块点心,我就吃一块,直到肚子撑的再也塞不下,为了阻止他,只好胡乱找话聊:「孟熙叔叔,你甚麽时候要离婚?」他楞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伸手挠挠我的额头,一下就拨乱了我的浏海。
像他教训完他养的那只调皮小贵宾後,挠牠的头一样。
孟熙叔叔随便挠我头的习惯,要改。因为,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你真可爱。」他说,却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
「孟熙叔叔。」我忍不住唤他。
「我以後不叫你叔叔了。」哐当一声,把银叉丢进白瓷盘里,我高傲的宣布,「我要叫你的名字,孟熙,郑孟熙。」「为什麽?」他脸微扬,嘴角含笑,看起来并不生气。
「我们非亲非故,而且你也不真的是我叔叔。」「是吗?说不定… …」他看了我一眼,唇角挂着残忍的笑意,「我们以後要成为一家人了,还是不要太早改口的好。」我愣了,想起我跟郑楚曜的婚约,心里有什麽东西细碎的一声响。
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这句话或许还不够心酸,最心酸的莫过於,我爱你,你也知道我爱你,回报的却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我有些懂了,不管我如何喜欢这男人,他能给我的,也仅是『家人之间的爱』。
但,就算是『家人之间的爱』,只要是那男人愿意给,我还是想要… …。
我骂我自己,林星辰,你真犯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