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原来的生活已经让我很满意了,要不是因为这件事,估计还会一直和和美美的过下去,说不定连那什么七年之痒,都要这么过去了。
在我们和好后没过几天,楚宵带着程小钧从老家回来了,比原来说的一个星期提早了几天,回来的时候脸色也不好看,就连程小钧也是恹恹的。
楚宵似乎是有一门糟心的亲戚,他还有个弟弟,是受宠的幺子,他的父母都偏疼他弟弟一人,甚至在当初程小钧妈妈去世的时候,还想要把亲外孙丢到孤儿院,听说楚宵在那个时候就和他家里闹翻了,一个人边打工边上学的带着程小钧出来讨生活。
这些都是听他们偶尔透露出来的消息拼凑出来的,也不知道对不对,不过他们家的家事我也不好八卦,这么多年过去了,就连是余安都习以为常了,看见楚宵回来时的脸色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从楚宵怀里把程小钧抱过来,安慰两个被伤了心的人。
至于余安的家人,我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我也不好问他,说道家人时,他也没有露出什么伤心的样子,我猜不是父母健在,就是和我们一样是孤儿。
余安和楚宵扯了证,虽然是在国外扯的,不过楚宵家里那边一直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所以每次楚宵回老家时,余安都不会跟着去,为此那边又会说他不少坏话,余安不去,也落得清静,就是他想去楚宵也不让。
程小钧这次跟着去了,回来后抱着余安好几天不撒手,任楚宵怎么拽都不放,不得不让他睡觉的时候也横插在两个人中间,欲求不满的楚宵好几天对着我们没有好脸色。
我和易北简直冤枉死了,让他和余安做不了的是程小钧,又不是我们,他不给程小钧好脸色余安就不给他好脸色,最后还是只能对着我们臭着脸。
在他们家,论家庭地位,余安第一,程小钧第二,楚宵只能垫底。
听说余安以前还养了一条狗,后来那条狗老死了,它还在世的时候,楚宵的地位也不会变动,还是个垫底。
我都不知道是该同情还是幸灾乐祸了,不过对于楚宵这个妻奴来说,估计他还在乐着吧。
我从公司辞职之后,一闲下来,就恨不得一直都待在家打游戏,哪儿也不去,不过现实却没有理想这么丰满,我在家里蹲了一个月之后,不得不在他们三个的叹气声中出门了。
易北的原话是这样的:“虽然我也很愿意养你一辈子,可是看着你每天这么悠哉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手痒,身为一个男人,你觉得被我养一辈子合适吗?你的上进心呢?被你吃了?”
我差一点就真诚的点头和他说合适了,上进心这种东西早就淹没在我的懒癌里了,不过到后来就连程小钧都要问我一
句为什么一直待在家,我只能流着泪出门去了。
有一个好待遇的工作并不是这么容易找的,更何况我之前只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职员,也不会有什么大公司跟我抛橄榄枝,在外面游荡了几天,最后我也决定学着余安一样开店。
我的店就开在程小钧的学校外面,不过卖吃的,只是个书店,那里是个学院区,小学初中高中都有,不想着能赚多少钱,我这种懒癌时常发作的人就只要能不亏就行了。
开店资金是我自己的存款,还好我平时都不爱户外活动,除了吃住行之外就只有游戏上的花费,再加上以前父母给我的存款,又让易北帮我做了几笔投资,最后我一算数字,猛然间发现我朝高富帅这个名词靠近了一大步。
那几天我走路都是飘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 楚余这对不会细写了,本来想着要不要写写糟心的亲戚,我对这种狗血情节好兴奋!想想还是算了,写起来得写到什么时候啊,我怕一激动就停不下来……前文有暗示过楚宵家的事,现在是简单交代了一下,我也不虐这对了。
感觉没有什么情节要写了,如果我没有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的话,写的太快反而比我预计中的字数少了好多,我再把主角这对交代一下,再让陶乐和大树复合,就欧了。
有什么想要的番外现在就可以说了,没有想要的我就不写番外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