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妍看见来了群锦帽貂裘的纨绔子弟。
锦衣华服的小公子“呦呵”一声怪叫,厚底的锦靴蹭几下铺着青砖的地,招呼同行的几个富贵公子来看,“都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你们看看,这的蚂蚁踩死了没有?”
“嗬,没死,还真没死呢。”
当真有人装模作样地弯腰看,阴阳怪气地大叫,招得旁边几个也纷纷附和大笑,起哄嚷起来“踩死他”。
“小小个蚂蚁,怎么就一脚踩不死呢?”定国公文家的小少爷文兴轻蔑的眼神往边儿一瞟,讥笑,“哦,原来是认了臭虫做干爹了。”
靴子的金线暗纹映着小水凼的冷光,锦衣公子重重一碾,骂道,“合该断子绝孙的叛国余孽,偏还剩这些没断气的蛆虫!”
叛国
余孽?林妍突然就想到,前两天还听的疤哥和魏哥说,叛国的楚家后人调任回京了。当时魏哥就掰折了筷子,一口酒闷下去,红脸拍桌子骂道,“瞎眼的朝廷蝇蛆还嫌不多,这样黑透心的也召回来,对得起江北父老、四十万北伐子弟!”平日里最是豪爽大气的疤哥也一言不发,只顾往碗里添酒,林妍仔细看去,竟见疤哥红了眼睛。
林妍才知道十六年前朝廷第一次北伐鏖战三年,却在紧要关头,时尚书左仆射楚宗叛国投敌,以致惨败,功亏一篑。
“原来还有过北伐呀?”林妍听了很惊奇,她只听娘亲讲过,她爹娘都是江北的人,二十年前盘踞在最北边草原上的犬狄人突然大举南侵犯境,朝廷一败再败,最终帝都失守,遂迁都江南。说起旧时江北帝都的富丽庄严,娘亲总会流露出惆怅复杂的眼神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