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她也有事与二丫头相商。
王璇刚送走几位稀客,不曾想又接到邀请,唯有摇头,今儿这字注定练不成了。只得将文房四宝收回抽屉里,另换了件颜色衣裳——见太太总是要打扮得鲜艳的,否则岂非以为她受人苛待?
罗氏从不踏足继女香闺,而是让仆妇传唤,一则彰显体面,省得叫人误会她这后母越俎代庖不知分寸,再则,二丫头闺房里摆着座神龛,里头供奉她母亲的牌位,罗氏更不愿招惹晦气。
心下未尝不着恼,人都死了,还留那劳什子作甚?更别说抬到闺房里来!
奈何老爷怜她自幼失恃,罗氏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看不见。
另一桩不足处,则是王璇从不肯唤她母亲,总是“太太、太太”,罗氏倒不介意生分,可当着客人也这么叫像什么话?难道她对这家子不是掏心掏肺?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罗氏眯细眼打量座下,见王璇遍身花团锦簇,可知老爷过虑了。凭心而言,二丫头这皮相着实不错,眉如墨画、目似点漆,朱唇皓齿,肌肤细腻如瓷一般,还不是那种叫人乏味的死白,一颦一笑都颇有动人之处。
说不得来日真有大造化,罗氏可不敢将她得罪狠了。
遂言简意赅阐明选秀之必要,老爷虽为一县之长,可没有斗胆抗旨的道理,反而更得以身作则,否则如何服众?
且她并非一人独行,老爷早同附近几个县商量好了,到时候结伴出发,一同乘舟上京,彼此照应,又有官兵相送,必然无虞。
无论罗氏说什么,王璇皆轻轻点头,含笑道:“太太做主即可。”
好比一拳打在棉花上,罗氏就恨她这点。她执掌内宅多年,早已习惯发号施令,谁不是任她搓圆搓扁,偏这二丫头油盐不进,你说她听话罢,偏在眼角眉梢透露出挑衅的意味来,叫罗氏分外不愉。
好在眼中钉就要离开,罗氏总算能松脱几日。
她轻咳了咳,“二姑娘,你这一去一回,少说也得半年工夫,若真个中选,估摸着再难见上一面……”
说完便以帕拭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