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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南来说,是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在此之前,他对法律条文的印象,都是各种晦涩难懂的话语无趣至极。

但实训法条的编写者,所用的文字,却截然不同。

他并没有用各种专业术语,对法规进行包装。

所有规定的用词,都简单得哪怕让80岁的老大爷,都能戴着老花镜,读懂法条,并理解。

而且,法规的编写脉络很清晰,有着让人能一眼就看出的逻辑思路。

以至于,于南甚至在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情况下,轻声朗读起这些文字。

“学员所接取的实训任务中,不能出现比学生注册异能等阶高一阶以上的污染物。”

“当学员等阶未突破c阶时,实训任务中不能出现高阶污染物(c阶以上)。”

但实际上,现在学生能接到的可选实训,几乎全是涉及高阶污染物的高难度任务。

“实训任务将仅作为训练课程,而非毕业的必要考核内容,所有的实训任务,都须以学员的安全为先行条件。”

但实际上,已经有学生不得不在毕业条件的胁迫下,接取高危实训任务,在任务过程中死亡。

“实训任务禁止以付费的形式出现,禁止第三方参与。”

但实际上,为了争取到更简单的任务名额,很多学生不得不进行贿赂,“购买”足够安全的任务。

《基础权益保障法》的编写者,考虑得很全面。

这是于南第一次,以这样的视角了解到实训。

对方一笔一笔写下这些法规,希望让学生成长的同时,保护学生的权益。

这是一种凝聚在文字上的保护。

文字中,是带着情感的。

明明是冷静平直的叙述语调,却灼热而炙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