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页

簪缨,番外 林叙然 1042 字 3个月前

“母亲。”崔述抬眼看向她,低低唤了一声。

韦湘没有应,只将地契并房契交予奉和,低垂着头慢慢走远。

两日过后,崔述搬离崔府,当真舍近求远,移居南郊雪蕉庐。

父子兄弟割席绝亲的消息不胫而走,朝中对崔允望与崔则二人的弹劾果然锐减。

冬月初,距离齐应所给的日期仅剩廿日时,沉寂已久的崔述上《请行计赃量罚肃贪疏》,直指国之蠹弊,莫甚于贪,吏治之坏,必始于墨,要求严明法度,凡犯赃者,计赃量罚,视缴减等。

凡官吏贪墨者,依其所盗银两多寡分作四等:千两以下者,若分文不缴,即行革职;缴半者降授一级,全缴准其捐复;千两至五千两者,抗缴则革职永不叙用,缴半降二等,全缴降一等,缴至一倍二成方许捐复。

五千两至万两者,抗缴则革职没产,缴半降三等,全缴降二等,缴至一倍二成降一等,倍半乃可捐复;至若万两巨蠹,抗缴不惟削职抄家,更累及子孙不得出仕,倍偿方可赎罪捐免。

并请由吏部勾检文牒,户部纠劾,务使罚当其罪。

此疏经政事堂公议通过递至明光殿,一日后,齐应批复:“明刑弼教,宽严相济,照准。”

此令经发酵几日,朝中渐有分化,犯赃数额小者,只需缴还,吏部便颁捐免帖,此后考课升迁皆不受影响,难免有动摇者。

况先前层出不穷的反对之声多由身居高位的巨贪主导,或碍于僚属关系,又或门荫关系,涉案小官小吏先前不得不跟随抵抗,此刻政令既开改过自新之路,自然生出退缩之意。

接下来几日,抨击崔述和户部的声音自然小了许多,除少数巨蠹外,先前因怕退缴欠款后仍被追责的官员,都或多或少有回头之意。

观望几日后,自有扛不住的,悄悄将银票送至户部销号,领取缴款凭证至吏部换领捐免帖。

先河一开,尚在观望者纷纷效仿,户部衙门不消多时便有门庭若市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