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延序看着瞬间堆满肉的碗,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那块大骨头还横在碗中央,他有些无从下手,直接用手抓,在孟宁书面前,他实在放不下这架子。
用筷子,可这玩意儿夹也夹不住,啃又啃不雅,进退两难。
“怎么不吃啊?”孟宁书抬眼问了一句,又立马低下头去,专心致志地啃起了手里那块骨头。
他吃得毫无顾忌,嘴角蹭得油亮,在程延序看来,却有种说不出的生动鲜活,那么坦然,那么自在,仿佛整个世界都简单得只剩下眼前这块肉。
“吃的。”程延序轻声应道。
他还是拾起了筷子,夹住碗里那块不小的骨头,低下头,小心而又安静地咬了一小口。
“你这么啃,得啃到天黑去。”孟宁书评价道。
程延序刚咽下嘴里那一点儿肉丁,抬起头,“嗯?”
“得这样,”孟宁书说着,直接伸手抓起自己碗里那根骨头,牙齿咬住一块肉,手和嘴同时反向一扯,“看,整块就下来了。”
他仰头把肉塞进嘴里,腮帮子顿时鼓得圆滚滚的,再配上那双伪僵尸眼,跟个委屈又倔强的福娃似的,竟莫名有些可爱。
“像这样,”他一边使劲嚼,一边断断续续地教学,“才,才能吃到……肉……呃呜……”
话还没说完,他突然哽了一下,赶紧捶了捶胸口,整张脸都憋得有点红。
程延序实在没忍住,别过脸去笑出了声。
他现在可算看明白了,孟宁书也就是那张没受伤时的脸长得斯文,乍一看挺能唬人。可骨子里,压根儿就是个实打实的莽夫。
倒也不能叫莽夫,该说是淳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