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啊。”孟宁书手指在键帽上轻轻按了几下。
嘿,这手感,这质感,这颜值,真是没得挑,一点毛病都找不出来。
他又迅速拆开另一个小盒子,里面果然是一只配套的鼠标。
握上去的瞬间,他就忍不住扬起嘴角,这手感,啧啧。
孟宁书握着新鼠标走到垃圾桶边,对着里面那个彻底报废的旧家伙得意地说道:
“标哥,你安心退休吧。你的活从现在起就交给这位新伙计了,它比你年轻,比你好使。”
他甚至还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安心去吧啊。”
孟宁书把新鼠标放在老伙计曾经待过的垫子上,又迅速抓起另一个盒子拆开。
嘿!居然是个新鼠标垫!这他可真没猜到。
他飞快地把鼠标悄悄拿开,抓起那个旧垫子往垃圾桶一甩:“拜拜了您嘞,陪你的老伙计去吧啊!”
说完他赶紧铺上崭新的鼠标垫,越看越顺眼,心情也跟着明亮起来。
接下来,他左右开弓,一手抓一个盒子,以闪电般的速度拆了个干净。
直到一整套码字装备整整齐齐摆在桌上,他才缓缓停下动作,望着它们陷入沉思。
这不创作出一本小说,都对不起张传奇这么贴心的礼物。不写点什么,简直天理难容吧?
没文化的他,写出来的小说真的会有人看吗?会不会刚发出去就被读者的唾沫星子淹死?
早知道当初就不撒这个谎了。
孟宁书低头瞅着桌上那套质感高级的装备,念头忽地一转。